彰化所有食品营业场所人员强制戴口罩 违反最高罚1.5万
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升温,国内累计393人确诊,为防止社区可能潜藏未就医或无症状的感染者,引发社区感染风险,彰化县卫生局宣布从14日起,所有食品营业场所的工作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即日起为期一周的劝导期,22日起若未佩戴口罩,将依违反传染病防治法处3千元以上,1万5千元以下罚锾。
卫生指出,民众一日三餐都离不开食品业,为防止飞沫传染,彰化县卫生局今天宣布,即日起所有食品营业场所,包括餐饮业、冷饮店、小吃店、烘焙业、超商、超市、大卖场及传统市场摊商等食品贩卖业之工作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一般口罩即可,如布口罩、纸质口罩、活性碳口罩、海绵口罩等),即日起为期一周的劝导期,4月22日起若未佩戴口罩,将依违反传染病防治法处3千元以上,1万5千元以下罚锾。
卫生局局长叶彦伯提醒,食品业者于工作时间倘手部不小心触碰到口罩的外层,要立即洗手,以防止受污染的手部再触摸其他的地方;卫生局也请乡亲配合,做好个人手部卫生与咳嗽礼节,有发烧、上呼吸道等不适症状应尽速就医并在家休息;
叶彦伯呼吁民众排队、用餐时与他人保持室内1.5公尺、室外1公尺的社交安全距离,若无法保持请佩戴口罩;用餐时不要交谈,并避免共用餐具,如于用餐高峰时间,可考虑外带,以降低病毒传染机率,期望大家携手防疫,严守社区感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