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鈞甯曾代言… 「HOII」創辦人背信二審減為6月 易科罰金這樣算
防晒服饰潮牌「HOII」创办人林少萍与服饰品牌「iROO」董事长刘本谦合伙开设茂晴公司,却私卖自家服饰获利,被依背信罪起诉,台北地方法院判林女2年6月徒刑,检方与林女皆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减为6月得易科罚金之刑,未扣案的极光先进光学公司147万余元、澳捷国际公司683万余元、昱贸企业113万余元犯罪所得没收。
防晒服饰潮牌「HOII」在成衣市场有知名度,厂商曾找中国大陆演员范冰冰、台湾艺人张钧宁代言。
林少萍经营的极光公司前注册「HOII」商标,2016年与刘本谦欲合作开发新品牌的时尚服饰,2017年1月林女与刘本谦签「合资经营协议书」成立茂晴公司,不过,双方后来因故未成功开发出新品牌,合作关系未结束。
检方指控,茂晴于2017年2月分别与依洛、奥捷(后更名澳捷)公司签立劳务承揽契约书,将所设计的样衣经林少萍的特别助理林雅萍交予林少萍选款后,再由茂晴委托生产制作,此时茂晴的负责人更换为林少萍。
林少萍明知茂晴的经营应以合资架构进行,且茂晴销售由依洛设计挂有「HOII」品牌服饰是主要营运项目,就服饰销售利润应归茂晴所有,却自2018年5月2019年趁茂晴已将设计样版转由建跃公司生产之便,造成相关极光、奥捷、昱贸公司各取得不法利润。
林少萍违背任务损害茂晴公司。经茂晴监察人提告,检调2021年5月搜索林少萍等相关住处,将林女依背信罪起诉,但一审判决后,检方和林女都不服。
高院审理认为,北院量刑时,漏未审酌林少萍已将依悦公司(负责人为刘本谦)持有的茂晴公司股份全数购入,并解散茂晴,且原审计算犯罪所得数额有误,检察官上诉无理,但林女请求从轻量刑,以及参与人极光、奥捷、昱贸3家公司上诉指摘原判决认定犯罪所得金额有误有理。
高院认为林少萍担任茂晴公司董事长期间,为图她实际经营掌控的极光、奥捷、昱贸公司不法利益,将依洛公司所设计应专由茂晴公司销售的「时尚款」商品,以极光等3家公司名义出口贩售,犯罪所得也不少,行为不当。但茂晴公司是由奥捷、依悦出资设立,林女又以奥捷公司价购依悦持有的茂晴公司全数股份,并将茂晴公司解散及完成清算,改判6月得易科罚金之刑,有期徒刑的折算标准,以「3千元」折算1日,且不予缓刑。
防晒服饰潮牌「HOII」创办人林少萍。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