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森文「无明显外伤」自杀结案 长子:苗县府害死我爸

张森文9月18日清晨外出后未再返家,当天下午2时被发现陈尸在大排水沟。(图/资料画面)

地方中心苗栗报导

苗栗县竹南大埔拆迁户「张药房」张森文溺毙大埔桥下,高检署法医研究所解剖报告23日出炉,认定是生前溺水窒息、自杀。张森文长子张元豪强调,就算是自杀结案,「但害死我父亲的就是苗栗县政府!」

苗栗地检署表示,根据法医研究所解剖结果,张森文全身无任何生前外伤血液也无毒药物成分,虽验出少许酒精,但是死后正常反应体内有少量矽藻,与水圳采样的藻类相符;若是外力介入或意外跌倒,依照现场地形身体应会有明显外伤,加上落水前意识清楚,因此判定自杀。

张元豪说,检警一开始就预设立场,朝自杀方向调查,搜集的证据仅是用来排除他杀,现场还有许多疑点未解、没办法佐证的事,若是生前落水,在水中应该会挣扎,但指甲却没泥沙残留,且大埔桥上没有指纹和攀爬痕迹,「但就算无法接受又能怎样!」

张元豪强调,他家从未同意县府征收,但县府却趁家人不在强拆,「杀害我父亲、欺负我母亲的是县府!」张元豪告诉母亲彭秀春检方说法,彭反问「那到底是谁害了爸爸?」对此,苗栗县长刘政鸿不予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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