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中一/不懂台湾学术界在帮陈建仁护航什么小朋友
文/张中一
我想台湾学术界迟迟不进步,跟我们总是乡愿原谅自己的不国际化有关。做为在台湾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我其实很能理解台湾学术圈对于学术伦理的轻忽。也可以理解在这种轻忽下,为什么陈建仁参与的学术研究成果发表会犯下抄袭的错误,也觉得不太严重。不过看到现在国内学术界一片护航声,我真的看不下去。请容我把国外的标准翻成中文给各位参考,各位再根据这个标准跟陈建仁与台湾学术界的辩护词比对看看,各位听得下去吗?(以下内容点我看原文)
中文版,我这里略翻如下(我只翻译有关于作者与共同作者的部分):作者身份的定义
共同作者(co-author)与通讯作者(corresponding author)
所谓的共同作者是任何对一个期刊论文具有显著贡献,而且对论文负全责,也对研究结果负责。如果一篇论文有多个作者时,会有一个人被选为通讯作者。这个通讯作者负责该论文对外的所有沟通,同时代表所有的共同作者签署论文发表的同意书。通讯作者负责确保所有其他共同作者的联络资料正确。作为一个共同作者,你必须同意在论文上列名的顺序,同时确保服务单位(affiliation)的资料正确。
如果你被列为共同作者,这就表示:你对这个研究成果有显著贡献,例如研究概念提出或研究的设计、资料的取得、分析与诠释等。你参与过论文的草稿撰写、论文撰写、或订正。你已经看过论文内容,而且认可送出论文的最终版本。你认可投稿的期刊。你知道你对论文负有责任,且对内容的可靠度负责。你知道通讯作者会负责这篇论文所有的对外联系工作,从送出论文开始、同侪审查、论文印制、乃至论文出版之后的对外沟通。根据标准的出版伦理,如果你的论文被发现不可靠、有错、有诈欺之嫌、或着违反了出版的协议,所有列名的作者都必须共同负担相关的责任。
这是知名学术出版社 ELSEVIER对抄袭的定义一部份(点我看原文)
逐字复制
逐字复制是全部或一部份逐字重制另一个成果而没有获得原始来源的同意或是标明(acknowledgement)原始来源。逐字复制是很明显的抄袭,而且很容易透过对有问题的论文比对来查出
Literal copying
Literal copying is reproducing a work word for word,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and acknowledgment of the original source. Literal copying is obvious plagiarism and is easy to detect by comparing the papers in question.
这是陈建仁对自己抄袭风波的回应:
-------------------陈建仁解释,这篇论文投稿到《Cancer》期刊时,审查委员指出一部份字句是抄录某一篇论文,没有改写,因此希望医学院的伦理委员会能做调查,经调查确实有抄录不当的地方,所以就把这个消息告诉杨泮池,而杨进一步跟《Cancer》期刊联络,最后论文修正好之后就发表了。
他强调,这是一个抄录不当的瑕疵,而不是抄袭的论文。
引自2015年11月19日《联合影音》,〈蓝批论文抄袭 陈建仁:是抄录不当〉-------------------
如果我们在学术上不愿意到达国际性的标准,还只是用错误的资讯骗大众,我们国家是不会有好的学术进步,我们也永远只能活在靠小聪明取胜的年代。
●作者张中一,核能流言终结者成员,IE BUSINESS SCHOOL台湾校友会创会会长,专长为网路资通讯系统架构,原文刊载自张中一脸书。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88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