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台湾企业创新的狼性 拿掉套索 吁修员工分红费用化
在赴中磊就任前,曾是全美财星五百大企业Emerson Electric中国苏州总经理的王炜,当时也是因为有员工分红的配套,才愿意「薪水对半砍」回台湾,跟当时年营收只有5亿元的中磊搏一搏,王炜直陈「中磊某种程度也是靠员工分红积累起来的,这个的爆发诱因还是很大的」。
不光是中磊,台湾还有好多原本名不见经传的科技公司也是靠着找到有本事、且愿意和公司一起打拚的员工才崛起,当时这些人进公司时,公司还小、前景也不明,做为一个原始股东,面对这些没有办法拿钱出来投资、只能付出心血、劳力的员工,唯一能够留住他们的方式就是给他们股票选择权(stock option)。
但令人难过的是,当这些年轻员工终于等到公司价值发挥的时候,政府却推出了员工分红费用化的新制,要求将股票选择权赚到的资本利得一起并入薪资来课税,而且课税的基期不再是10元票面,而是可执行日(股票可处分时)的收盘价,这么一来,一旦日后公司股价跌破可执行日的收盘价,员工很有可能就会陷入「税比分红多」的窘境。
新制开跑,让员工分红成了泡沫,当然也让原本想卖肝换钱的工程师失去了跟着公司一起拚搏的热情。这么一来,等于把员工作为股权拥有人的诱因全部拿掉,也等于把所有员工都逼着回去领死薪水、逼着去跟公司算加班费。
天天和工程师混在一起的王炜从员工分红费用化新制上路以来、就不停地为台湾的员工抱屈,他说,股票10元买进,涨到30元卖出,赚的20元叫资本利得,至今在台湾资本利得仍不用缴税,那为何这些没有祖产的工程师他们和公司一起打拚,一起创造的资本利得,你却叫他要缴税呢?
王炜强调,公司发给员工的股票选择权同样属于风险溢价的东西,要公司有获利,股票才会涨,既然股票市场的资本利得不用缴税,那为什么政府却要求员工拿股票选择权须缴纳薪资所得税呢?「这是我没有办法接受的事情」。
为了帮旧制解套,王炜甚至提议政府可以设置排富条款,设定一个天花板,然后就开放有本事的人和公司一起打拚、争取风险溢价,并扬言,台湾只要能够做到员工分红和矽谷、深圳可以相比拚,鲑鱼自然就会返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