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揽投资陆房产吸金5.4亿 基泰建设前董座遭诉

基泰建设前董事长陈世铭。(本报资料照片)

股票上市公司基泰建设前董事长陈世铭、总经理冯先勉等人,涉嫌以「平顶山三元」、「Ge Mei」等公司,对外招揽投资基泰大陆地区不动产,年利率10至18%,投资期满保证返还本金,共吸金5亿4807万多元,台北地检署8日依违反《银行法》起诉基泰建设公司及陈世铭、冯先勉及基泰法律顾问、华亚协和法律事务负责人徐志明律师、员工共15人。

起诉指出,陈世铭、冯先勉等人自2010年到2014年指示员工设立平顶山三元、Ge Mei等公司,对外招揽投资人赴基泰建设举办投资说明会,介绍基泰在大陆的「豫森时代新城」、「鹰城及鹰城国际商务中心」投资案。

陈世铭等人宣称投资获利丰厚,约定投资以每单位最低人民币100万元,投资期间2至3年、每半年发放利息,并保证投资期满返还本金。但基泰自2015年起,与大陆投资案合作厂商发生利息给付纠纷,陈世铭除指示下属至大陆处理诉讼,另指示冯先勉等人对台投资人声称陆投资案产权遭陆合作厂商侵吞,无法再支付10至18%利息,只能每年不定期汇款1至1.5%利息。

2016年5月至7月间,陈世铭再指示下属与投资人联系,游说投资人将大陆投资案款项,以每120万转换0.1%股权的比例,转换为基泰名下建案「基泰台北」、「基泰忠孝」股权,并与投资人签立协议书,交付股权转换通知书及保证书,调查局2022年搜索查获此案。

至于基泰建设去年发生「基泰大直」建案施工造成邻房坍塌毁损案,目前仍在北检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