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大陆建案吸金5.4亿 基泰建设前董座陈世铭起诉
台北地检署
基泰建设前董事长陈世铭、总经理冯先勉等人,涉嫌自2010至2014年以「平顶山三元」、「Ge Mei」等公司,对外招揽投资基泰大陆地区不动产,年利率10至18%,投资期满保证返还本金,共吸金5亿4807万多元,台北地检署8日依违反《银行法》等罪起诉基泰建设及陈世铭、冯先勉及基泰法律顾问、华亚协和法律事务负责人兼律师徐志明、员工共15人。
起诉指出,陈世铭、冯先勉等人自2010年到2014年间,指示员工设立「平顶山三元」、「Ge Mei」等公司,对这些公司拥有实质掌控力,再对外招揽投资人赴基泰建设举办投资说明会,介绍基泰在大陆的「豫森时代新城」、「鹰城及鹰城国际商务中心」投资案。
陈世铭等人宣称投资获利丰厚,约定投资以每单位最低人民币100万元,投资期间2至3年,固定给投资人10至18%的年报酬,每半年发放利息,并保证投资期满返还本金。
但因基泰自2015年起,与大陆投资案合作厂商发生利息给付纠纷,陈世铭除指示下属至大陆处理诉讼,另指示冯先勉等人对台湾投资人声称大陆投资案产权遭大陆合作厂商侵吞,无法再支付10至18%利息,只能每年不定期汇款1至1.5%利息。
2016年5月至7月间,陈世铭再指示下属与投资人联系,游说投资人将大陆投资案的款项,以每120万转换0.1%股权的比例,转换为基泰名下建案「基泰台北」、「基泰忠孝」股权,并与投资人签立协议书,交付股权转换通知书及保证书,2022年遭调查局搜索查获此案。
至于基泰建设去年发生「基泰大直」建案施工造成邻房坍塌毁损案,北检指挥廉政署查出,建筑师王德生及营造商福益营造工地主任张博翔、基泰工程部副理邱丞鸿3人,未至工地实地勘察,明知工地已下陷,且邻屋龟裂漏水,却在文件上不实勾选「邻损与施工无关」,另在工地监测数据超过警戒值,却变造不实资料蒙混北市府继续施工,涉嫌《刑法》违背建筑术成规罪、行使业务登载不实文书罪,3人遭交保。检廉仍在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