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薇夫妇被纪律处份 5年内禁任上市公司董监事
上海证券交易所20日发布赵薇夫妇等人的纪律处分决定,上交所指出,龙薇文化的负责人赵薇、黄有龙,祥源文化孔德永等人5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上交所发布的《关于对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中列出龙薇文化的5大违规事项,包含「未审慎筹划收购事项、未充分提示终止风险,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披露控制权转让事项的筹资计划和安排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未及时披露与金融机构未达成融资合作的情况」、「对无法按期完成融资计划原因的披露存在重大遗漏」、「关于积极促使本次控股权转让交易顺利完成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上交所强调,龙薇传媒作为上市公司的收购人,在自身资金准备不足、资金来源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贸然筹划收购事项,且未充分提示终止风险。在股权转让过程中,相关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及披露不及时,严重损害投资者知情权。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多条规定。
综合各项违规事项,上交所做出以下纪律处分,「对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孔德永,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其直接负责人员黄有龙、赵薇、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赵政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孔德永、黄有龙、赵薇、赵政5 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