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協商NCC組織法 委員延任等條文無共識送院會處理
立法院长韩国瑜今天主持党团协商,研商NCC组织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朝野立委对于NCC委员是否改为「任满得连任一次,并不得再任」,及是否删除延任规定等无法达成共识,因此送院会处理。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立法院长韩国瑜今天主持党团协商,研商NCC组织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朝野立委对于NCC委员是否改为「任满得连任一次,并不得再任」,及是否删除延任规定等无法达成共识,因此送院会处理。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交通委员会联席会议5月1日初审通过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组织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针对NCC委员提名是否依国会政党比例任命等条文,蓝白挟人数优势,通过停止讨论并保留协商的动议,因此全数条文保留送党团协商。
韩国瑜今天主持党团协商,研商NCC组织法第4条等条文修正草案。现行NCC组织法第4条条文规范,本会置委员7人,均为专任,任期4年,任满得连任。
国民党立法院党团所提修正动议,与先前相关修法版本相比,做出大幅度修正,包括并无NCC委员提名是否依国会政党比例任命等条文,而是规范本会置委员7人,均为专任,任期4年,任满得连任一次,不得再任。
此外,国民党团所提修正动议,删除现行第4条第5项条文,即「本会委员任期届满未能依前项规定提任时,原任委员之任期得延至新任委员就职前一日止,不受第一项任期之限制」,另也增订行政院长补足提名期间的规定,即「如因立法院不同意或出缺致委员人数未达足额时,行政院长应于3个月内补足提名」。
NCC主委陈耀祥说,关于连任一次的规定,尊重立法院决定,但不得再任的条款要思考一下,也希望不要把第4条第5项的过渡条款删除。民进党立委吴思瑶说,希望维持现行条文。
在场立委与官员讨论后无法达成共识,因此第4条条文保留,送院会处理。
此外,今天党团协商的主题也包括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草案、科技侦查及保障法草案、通讯保障及监察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及洗钱防制法修正草案。
关于洗钱防制法部分,朝野立委讨论后,除第19条条文保留送院会处理外,其余条文均取得共识。
第19条条文的重点在于,对于犯洗钱防制法第2条各款所列洗钱行为者的罚则,行政院版草案规定,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新台币1亿元以下罚金。其洗钱的财物或财产上利益未达1亿元者,处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5000万元以下罚金。
讨论过程中,民众党团希望把刑度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朝野无法取得共识,因此保留。
此外,朝野立委支持科技侦查也强调人权保障,但从委员会审查开始,到今天的协商会议,对于科技侦查的规范,是要透过专法来制定,还是修正刑事诉讼法,仍无法达成共识。
民进党立委与法务部、司法院希望立专法(科技侦查及保障法),蓝白阵营则希望修正刑事诉讼法;由于双方意见分歧,因此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