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可望合法化! 朝野有共识法案顺利送委员会审查
经过数天的杯葛,朝野8日终于对《劳基法》部份条文修正案达成部份共识,下午院会顺利召开,备受关注的「同性婚姻」之《民法》部份条文修正案终于正式付委,将可在委员会中实质审查。
由于「一例一休」的修法搞不定,朝野对于此案初审是否通过仍有疑虑,因此国民党团数次占领主席台,上周蓝绿更互相杯葛法案,让同婚合法化的修法案迟迟无法送入委员会。
由于上午的朝野协商有初步共识,国民党团下午仅进议场抗议抗议中午程序不排国民党团提案之福岛灾区食品开放要台日签司法互助,以及将《劳基法》修正案退回卫环委员会,占领主席台约数十分钟后,院会顺利召开。
在立法院副院长蔡其昌的主持下,包含民进党立委尤美女、国民党立委许毓仁等人提案的《民法》亲属篇的不同版本,都顺利付委。两版本的修法草案都写到,「婚约应由双方当事人自行订定」,而不再是现行的「由男女当事人」自行订定。
同时,尤美女的版本也增列,「法院为前项之认可,及收出养媒合服务者为收出养评估报告时,不得以收养者之性别、性倾向、性别认同、性别特质等为理由,而为歧视之对待」;许毓仁的版本则同时将原条文中的「夫妻」皆改为「配偶」,两蓝绿双方也互相连署对方的版本,显示同婚合法化已有初步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