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法草案3条文无共识 12日送院会表决

《最低工资法草案》今日下午党团协商,最终由立法院长游锡堃裁示协商结论,协商通过条文第13条如附件,保留送院会处理为第7条、第9条和第12条,而保留条文预计明天院会做表决。(摘自立法院直播)

《最低工资法草案》今(7日)下午党团协商,最终由立法院长游锡堃裁示协商结论,协商通过条文第13条如附件,保留送院会处理为第7条、第9条和第12条,而保留条文立法院也已排入议程,原本预计明天院会做表决,但由于会议纪录来不及整理,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说,待下周二12月12日院会表决处理。

党团协商过程中,针对第7条部分,国民党立院总召曾铭宗表示,审议委员会的劳方代表是重中之重,很多政府聘的专家学者会配合政府机关的期望,所以不管是21人或24人,但是劳方代表一定要让他某种程度过半才能发挥该有的功能,政府机关代表就是听部长的,一点功能都没有,强力主张资方代表可以降,但是劳方代表要增加。

民进党立院党团总召柯建铭表示,应该要理性务实,这是一个合议制的东西,差一点在学者专家是21还是24人的问题,所以要理性讨论,没有照这样都不对,请劳动部表示意见。

另外较有争议的还有第9条,时代力量立委邱显智说,应参采消费者物价指数应该要连结在一起,才能保护落是劳工的购买力,否则年增率百分之三,工资才涨百分之一,最低标准的作法,应该比照法国将最低工资和物价上涨幅度挂勾,政院版有列为「应参采」,但应该要有拘束力,将最低工资保障和CPI相连结。

对此,劳动部长许铭春表示,法国和越南是有绑订CPI,其他国家没有如果没有参考经济指标那就没有弹性,2008年金融海啸,CPI是3.54,裁员失业很多,达23万人,最后会受到影响,最低工资调幅斟酌要有弹性,整体社经情势也要考量。

曾铭宗则说,「部长,你刚刚讲的话,应该是经济部长讲的话」,金融海啸多久发生一次?用极为少数的案例来否定不是名目,是要保障1000万劳工的实质购买力。

而针对厂商采购部分,时力主张违反最低工资法的厂商,应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不得参加政府采购,以督促企业落实最低工资规范,最终未达共识,条文保留送院会表决。

最终游锡堃裁示,保留送院会处理为第7条、第9条和第12条,而保留条文预计明天院会做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