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污法》争议条文仍无共识 25日表决拼三读

▲立法院议场法案。(图/记者翁嫆琄摄)

记者翁嫆琄/台北报导

立法院长苏嘉全22日再度召集朝野协商空污法》修正草案大家达成共识,今天先二读无争议条文环保署实施空污总量管制是否应「会同经济部的霸王条款等争议条文,预计25日协商后表决处理。不过,国民党团上午仍召开记者会痛批,蔡政府意图在空污修法「开后门」,意图暗助财团行政院版放宽在缺电时燃媒发电没有上限等争议条文不让步,根本是在开倒车。

针对《空污法》修法,朝野党团对争议性条文仍无共识,因此决定今天先二读没有争议的条文,包含环保署实施空污总量管制是否应「会同」经济部的霸王条款、移动污染源抵换等共9条争议条文,则留待25日上午再次朝野协商后再行处理。

立法院副院长蔡其昌宣布,25日上午10时30分进行党团协商,下午1时30分则进行保留条文处理,处理保留条文前,由各党团推派代表亲民党立法院党团、时代力量立法院党团个2人,国民党立法院党团原则10人左右,民进党立法院党团5人发言,每人发言时间3分钟,发言完毕进行各保留条文的表决。

在12时15分左右,院会中也将无争议条文二读完毕,预计下周处理完争议条文后即可三读通过

而国民党的中部立委上午也特别召开记者会痛批民进党政府,蓝委卢秀燕怒斥,行政院竟容许电厂可以因应紧急事项,不受《空污法》空污排放量的限定,《空污法》到底要管制空污还是开放空污?蓝委江启臣也质疑,政院版规定有关总量管制相关规定是在打假球,环保署应「会同」经济部分分区公告实施,建议主管机关环保署将「会同」改为「会商」。

根据《行政程序法》及《中央行政机关法制作业注意事项》等规范主管机关「会商」有关机关的意见,但最后由主管机关自行决定法规命令规范内容;若是「会同」,当法规命令规范事项涉及数个机关权责发布命令须经由数个机关「会衔」同意逐一用印,各机关共同承担责任,因此环团也担忧,若要「会同」经济部公告,环保署恐被经济部绑架而失去主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