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连坐罚乘客1.2万、累犯要换萤光车牌 网正反意见激辩

陈昭宏遭撞断腿。(图/资料照/记者孙曜樟翻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为了遏止酒驾,立法院26日初审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酒驾累犯未来可能会换领萤光车牌,而且同车乘客也会连带受罚,最高1万2,另外累犯将换成特出车牌,不过此案引起网友正反面的讨论,有人认为,「酒驾唯一死刑啊!他有没有喝你会看不出来?」还有人觉得,「和驾驶非亲非故,却还要连带?」

台湾酒测问题严重,像是员警陈昭宏执勤时,遭女子陈以恩酒驾撞上,右小腿截肢陈女遭判3年2月、南投竹山一名怀孕5个月孕妇,遭逆向货车撞1尸2命、还有少年无照酒驾载朋友,自撞身亡等案件台东地检署决定让酒驾累犯到殡仪馆大体冰柜,当时受罚的人说下次不敢了,但酒驾事件还是很多,害人又害己。

▼孕妇遭酒驾撞死1尸2命。

现行对酒驾最高罚9万元,因此立院26日初审通过,酒驾累犯的处罚将加采累进制,如果第一次酒驾被逮罚9万,5年内第二次再被查获就加倍,等于要罚18万,拒绝酒测者也将累进、加倍处罚。同时,搭乘酒驾车辆者,凡酒后开车检出酒测值为0.15至0.25毫克者,也将对同车乘客采连坐法,处以6千元至1万2千元罚锾,70岁以上18岁以下免罚

▼少年无照酒驾载友,车祸撞破超商玻璃亡。

另外酒驾累犯的车牌也可能换成特殊车牌,让警察可以优先拦下,其他人看到也会特别留意,但是否有贴标签疑虑?立委们说,「这是要保护守法的人安全。」但做法让台大教授李茂生质疑,「驾驶不见得就是该酒驾前科者,所以代驾者就必须忍受特殊车牌所造成的污蔑? 」

▼之前有酒驾累犯到殡仪馆洗大体冰柜。

此案初审通过后,未来三读通过就会上路,也引起网友们的正反讨论,支持者认为,「驾驶喝酒了,你还要坐上去被连坐有甚么问题?」「不知情不能当作不开罚的理由。」「酒驾就是预谋杀人共犯概念!」但也有人认为,「加重罚则要有配套,不然拒检或肇逃罚比较轻,等于变向鼓励拒检和肇逃。」「每人体质不同,有些人喝很多你也看不出他有喝酒。」「跟驾驶非亲非故,干嘛还要连坐,太衰了吧。」

▼酒驾累犯的特殊萤光车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