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被害增7成 监委要求提高防治经费

记者赖于榛/台北报导监察委员调查指出,民国97至101年家暴案量增加4成,被害人增加7成,但全国防治经费却只增加3成至14亿8千7百万元,明显不足因应监察院财政经济委员会4日通过监委高凤仙与刘玉山的调查报告,并要求行政院主计总处及卫生福利部研议提高家暴防治经费,并解决防治官的流失问题。▲监察委员高凤仙。(图/本报资料照)监委认为,家暴案件及被害人逐年攀升,家暴防治经费却未相应成长,明显不足;而主管机关迄今未依法设置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基金无法因应政府预算排挤问题,影响业务推动。另外,地方政府多以任务编组方式设置家暴防治中心,也遭监委批评漠视家暴防治业务的重要性。报告案文显示,97至101年家暴开案量增加4成,被害人增加7成,但全国防治经费只增加3成至14.87亿元。受害人补助方面,97年每人平均近4千元,但是到101年却仅剩1千余元。紧急生活扶助费用中央补助基准规定为9千元至1万4千元,实际上只核发1千元至2千元不等;身心治疗咨商辅导部分,年年少于500元,远低于3千元以上的补助标准。案文也指出,地方政府普遍存有未聘足家暴防治社工人力保护性社工人力离职率过高、平均服务案量过多等问题;警察分局家防官转为行政警察后,待遇减少,造成原有家防官严重流失,更暴露防治业务漏洞。报告经监察院通过后,监委表示,已要求主计总处及卫福部共同研议逐年提高家暴防治经费,并适时依法设置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基金;对于地方家暴防治中心之设置方式,另责成卫福部评估现行作业方式的成效,再检讨改进;并请人事总处及主计总处审酌增加家防官职务加给,解决人力流失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