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修性侵防治法 高嘉瑜做被害人后盾

民进党立委高嘉瑜13日在立法院召开「性别暴力零容忍!谁作被害人后盾?性侵害及性隐私犯罪防治法,即时下架性影音保护被害人」记者会,强调现行法律3大不足之处,呼吁修正性侵害及性隐私犯罪防治法,将性隐私权入法,保障被害人权益。(黄世麒摄)

遭男友林秉枢施暴的民进党立委高嘉瑜,昨偕同党立委许智杰、蔡易余、何志伟及江永昌等人召开记者会表示,将针对《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提出修法。她说,自己身为无故录制、散播他人性私密影像的双重被害人,希望可以做被害人后盾,避免未来这种事情继续发生。

高嘉瑜指出,现行法制针对性私密影像仍有缺口,比方说,在私密影像删除的部分,现行仅针对《妨害秘密罪》、《散布猥亵物品罪》,未考量私密影像特殊性。

她说,在私密影像下架的部分,关于平台业者在色情守则自律规范禁止,并无相对法律与罚则;在被害人保护的部分,现行性侵害防治未包含虚拟性暴力,被害人保护、心理咨商等相关法规未整合。

高嘉瑜表示,为加强性私密影音跟网路合成影音的犯罪防治,建置温暖的司法环境,将提案修法,除了将《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改为《性侵害及性隐私犯罪防治法》,也会把色情报复及深伪色情纳入规范,并增订性影音下架义务及违反下架义务的处罚规定。

江永昌指出,除了全力支持修法外,政府也必须正视家暴问题。何志伟说,目前有关影片遭外流的被害人而言,若是境外网站,根本束手无策,而境内网站,掌管网路的NCC却只能要求业者自律。

何志伟表示,从台版N号房起,被害人从未成年到成年都有,影片仍不停供人下载,甚至还高价出售,数位时代下的性私密外流非常可怕,法律条文应与时俱进,给被害人免于恐惧的环境。许智杰说,业者应该负责网站内容筛选,若有问题就该下架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