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大专栏-迎接再生能源凭证的时代,你懂T-REC?

企业如投入兴建再生能源装置来发电,可选择申请碳权、与台电签立趸售合约、申请再生能源凭证(T-REC)等三条路。观察近几年趸售价格的趋势,随着技术成熟,太阳能的建置成本及趸售价格均有逐年下行的趋势,而国内目前又无碳权交易市场,因此选择以T-REC形式申请之专案数量预计将会增高。

在可见的未来,透过供给面及买家的增加,预计整体交易市场会更加活络。根据T-REC的取得型态,可分为电证合一、电证分离两种型态,将绿电和凭证同时卖给使用者,称为电证合一;将绿电自用或卖给A使用者,凭证卖给B使用者,称为电证分离。照理来说,电证合一T-REC之价格理应大于电证分离T-REC。但因其市场稀少性及可扣抵性,电证分离之价格甚至可与电证合一并驾齐驱,产生价格扭曲的现象。

在T-REC交易市场中,价格决定方式由买卖双方议和,价格并不公开透明,且往往是价高者得。而用户为什么愿意以高价购买T-REC?主要原因为非环保署方案的厂商,根据GHG Protocol(温室气体盘查议定书)Market-Based的概念,在计算企业整体碳排时,购买T-REC的行为可抵减自己的范畴二电力排放量,这对于电力使用大户的产业(如金融业及高科技业等)将有很大的助益,尤其是对已有宣示碳中和或倡议RE100(百分百再生能源倡议)的国际公司而言,是可以简单地透过购买T-REC的作为来当作达成碳中和目标最后一哩路。

对于已宣示要碳中和企业宜尽早进行温室气体盘查,了解目前企业整体于各范畴的排碳状况,针对范畴一,应提高原料使用效率或更换老旧锅炉及制程改善;针对范畴二,应即早推行能源管理,评估购买T-REC进行扣抵,与此同时,需注意各查验机构对于T-REC发证单位的认定资格,根据目前共识仅经济部检验局发行之T-REC可进行抵扣。换言之,企业应留意不要随意购买来路不明的海外REC,以免上当。

近两年台湾的再生能源售电业者家数已有爆发性成长,对于各家有再生能源装置的企业而言,除签趸售契约卖给台电以外,T-REC可为另一项选择。透过政府的管理机制及市场媒合T-REC需求者及供给者,相信帮助到更多要走向碳中和的企业达成目标。(本文作者为刘慧萍为Grant Thornton Taiwan正大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会计师;钟元斌为永续发展服务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