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港的「法拉利」碰瓷? 饲主:走在马路上很正常

马匹奔跑在马路上。(宜兰县警察局礁溪分局提供/吴佩蓉宜兰传真)

宜兰县壮围乡日前晚间发生罕见交通事故,1辆行驶在壮滨路3段的白色轿车,忽然被一匹马撞上,造成右侧车门板金凹陷、后照镜毁损,马却仅轻微擦伤,马的饲主称「马是交通工具,走在马路上很正常」;警方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可处所有人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罚锾,此案已转介调解委员会处理。

8月9日晚上10时许,43岁林姓男子驾驶白色轿车,由壮滨路3段南往北方向行驶,突然有一马匹自马场窜出来并由东往西横越马路,导致林男煞车不及发生车祸,据监视画面显示,马匹撞上车后尽速跑离事故现场,所幸双方均未受伤,警方对林男实施酒测,酒测值为零。

警方获报后,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84条疏纵或牵系禽、畜、宠物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者,处所有人或行为人新台币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罚锾;并对邱姓饲主制单举发,已转介调解委员会处理后续民事赔偿事宜。

马撞向白色自小客车。(宜兰县警察局礁溪分局提供/吴佩蓉宜兰传真)

林男家属将肇事影片PO上网,网友热烈讨论,笑说「法拉利暴冲了」、「马蓄意碰瓷」、「马走马路」、「马路本来就是马的路」、「那辆马没打方向灯」、「马逆向行驶」等爆笑留言。礁溪分局提醒,如有饲养动物,应注意勿使动物自行上路,如酿事故,饲主仍须负相关刑事、行政及民事责任。

邱姓饲主受访时说,「你的车正面撞马,不是我们的马去撞你车的侧面」,管理的责任跟肇事责任不一样,一定要区分!而且林男开车的过程中没有煞车,已经构成应注意而未注意,饲主说要价70余万的马不是宠物,是交通工具,出现在道路上很正常。

马撞向白色自小客车。(宜兰县警察局礁溪分局提供/吴佩蓉宜兰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