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交所:ETF分割、反分割机制即日起上路

▲ETF分割或反分割机制今日起实施。(图/《ETtoday》资料照)

记者陈心怡台北报导

为健全指数股票基金(ETF)交易制度并促进ETF市场发展,证交所配合政策修订营业细则规章,自110年6月30日起基金公司可视ETF之情况,依基金信托契约及召开受益人会议,执行ETF分割或反分割机制。

证交所表示,ETF分割及反分割为资产恒等机制,ETF分割机制系将受益权单位数分割以增加受益权单位,每单位净值则等比例减少,分割后可降低ETF单位净值,提升ETF商品吸引力流动性

反之,ETF反分割机制系将受益权单位数合并以减少受益权单位,每单位净值则等比例增加,反分割后可提升ETF单位净值,避免ETF因单位净值过低而必须于交易所下市。证交所指出,ETF分割及反分割作业需停止初级市场申购赎回、次级市场买卖及转换5个营业日,对投资人权益有重大影响,为保护投资人权益,需经受益人会议同意,始得办理ETF分割或反分割事宜

为召开受益人会议须制作受益人名册,于会议召开前应融券回补,另停止次级市场交易前亦需融券回补及强制还券以确定实际参与ETF分割及反分割之受益人名册,故投资人于ETF执行分割及反分割作业期间应注意相关之交易风险

证交所表示,为维持ETF商品价格延续性,恢复买卖之交易价格以停止买卖前一日之收盘价乘以分割/反割比例为之;反分割作业产生畸零受益权单位,基金公司将以ETF净值计算应返还之现金退回给投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