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交所》指数股票型基金分割及反分割机制 即日起实施
为健全指数股票型基金(ETF)交易制度,证交所配合政策修订营业细则等规章,昨日起基金公司可视ETF情况,依基金信托契约及召开受益人会议,执行ETF分割或反分割机制。
ETF分割及反分割为资产恒等机制,ETF分割机制系将受益权单位数分割以增加受益权单位,每单位净值则等比例减少,分割后可降低ETF单位净值,提升ETF商品吸引力及流动性;反之,ETF反分割机制系将受益权单位数合并以减少受益权单位,每单位净值则等比例增加,反分割后可提升ETF单位净值,避免ETF因单位净值过低而必须于交易所下市。
证交所指出,ETF分割及反分割作业需停止初级市场申购赎回、次级市场买卖及转换5个营业日,对投资人权益有重大影响,为保护投资人权益,需经受益人会议同意,始得办理ETF分割或反分割事宜。
为召开受益人会议须制作受益人名册,于会议召开前应融券回补,而停止次级市场交易前亦需融券回补及强制还券以确定实际参与ETF分割及反分割受益人名册,投资人在ETF执行分割及反分割作业期间应注意相关交易风险。
为维持ETF商品价格延续性,恢复买卖之交易价格以停止买卖前一日收盘价乘以分割/反割比例为之;反分割作业产生畸零受益权单位,基金公司将以ETF净值计算应返还现金退回给投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