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交所上调权证标证券发行上限

▲反映权证合理价格,证交所上调权证标证券发行上限。(图/资料照)

记者高振诚台北报导

证交所近日公告认购(售)权证上市审查准则第10条条文,并自8月1日起实施。证交所表示,所有已发行表彰认购(售)标的证券股数,与现有其他已在证交所上市认购(售)权证同一标的证券合计数,由不超过标的证券发行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扣除规定股份后或TDR已上市单位的22%增至30%。

目前约有400多档可作为权证发行标的上市、柜个股,例如鸿海、台积电、联电联发科宏达电、国泰金、富邦金等,有些权证发行已达到上限。

证交所指出,因过去投资人普遍喜欢作多,因此券商发行也多以发行作多的认购权证为主,相对作空认售权证较少,并占22%的发行上限额度,不过随着台股大盘拉回,尤其大型电子权值类股领跌,投资人也欠缺避险操作的认售权证标的。

证交所表示,过去权证发行标的,其证券上限占其股本的22%,但考量发行额度不够,恐影响权证价格,为使权证价格合理,未来若发行额度全数卖光,可以再增发8%额度。

根据证交所统计,近期权证成交金额显著下滑,单日成交金额多维持在20多亿元左右,与去(2014)年单日成交值动辄50亿元上下,整体成交值大减逾50%以上,主要是因为市场资金由权证转至可当冲的陆股ETF,其次则是权证欠缺避险的认售权证。

有券商表示,券商的权证避险部位,其交易税拟从千分之3降至千分之1法案,目前仍躺在立法院,盼法案能尽速通过,如券商权证避险部位降至千分之1,将来就可以开放权证当冲活络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