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交所》资本额逾20亿元上市公司 110年起年报、财报需附英文版

台湾证券交易所表示,配合金管会金融发展行动方案」,提升资讯揭露品质、强化英文资讯揭露与国际接轨,循序要求上市公司至112年起全面申报英文版股东会资讯,目前已经执行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将在明年初开始,要求资本额20亿上市公司自110年起应申报英文版股东会议事手册年报年度财务报告

证交所9月30日已公告修正「对有价证券上市公司及境外指数股票基金上市之境外基金机构资讯申报作业办法」相关规定,依资本额或外陆资持股比例条件,分三阶段逐步规范上市公司申报英文版股东会议事手册及会议补充资料、股东会年报及年度财务报告。

第一阶段已经实施,108年底实收资本额达新台币100亿元以上或108年召开股东常会时股东名簿记载外资及陆资持股比率合计达30%以上的上市公司,今年召开股东临时会,仍应申报相关英文版资讯。

第二阶段自110年起实施,109年底及110年底实收资本额达新台币20亿元以上,或109年及110年召开股东常会时股东名簿记载之外资及陆资持股比率合计达30%以上者,分别于110年及111年间应申报前揭英文版资讯。

第三阶段自112年起全体上市公司适用申报相关英文版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