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图看福岛核灾十大教训 「别被核电安全骗了!」

日本福岛核灾四年过去了,仍有几十万人笼罩在辐射污染威胁下。(图/新华社提供)

《省下一座核电厂》系列专题七

文/杨佳颖张语

福岛核灾四年了,仍然有23万人在避难,其中有12万是福岛居民,只有少部分居民想回到原居住地,大部分人都离开了世代生活的家园,他们宁愿无法归乡也不要让孩子成为第一线的白老鼠。四年了,福岛核一厂还是每天排放高浓度的辐射污染水到海里,核灾从未远去,福岛手册发行委员会出版15种语言的「福岛核灾十大教训」,告诫全世界的人们「别被核电安全骗了!」

▼一张图快速掌握「福岛核灾十大教训」。(图/视觉设计师王君仁制)

教训一、别被「安全神话」骗了

美国促使核武受害国日本发展核电1950 年代,建议遭受原子弹所害的日本发展核电的正是美国。当时,美国向国际社会推广「和平运用原子能」;因为核能发电所产生的戤可转用于核子武器,冷战时期,美国试图在其管理之下进行核子开发。而附和「和平运用原子能」的日本政治家及媒体,让日本社会深信核弹、㰒弹等核武与「和平运用」的核能电发是截然不同的。

1960 年代中叶,商业用核电正式启动,为了满足东京、大阪都会区渐增的用电需求,日本开始在经济弱势的人口稀少区的沿海地带兴建核电厂

核电在「为了当地经济」、「不会发生事故」、「很安全」的宣传下推动至今,但所谓的「安全」,大多是由拥核的政府、制造商、电力公司旗下専家依据自己的立场,以数据资料推估而出。

教训二、紧急状况时,先逃再说

尽早远离核电厂是保命基本原则,核电事故可能与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形成「复合式灾害」,若基础建设毁坏可能会无法撤离,事发时应躲进室内并紧闭门窗,隔绝来自大气中的放射性物质,并努力搜集相关资讯

教训三、掌握资讯、留下行动纪录

核电厂周边的住户须备碘片,学校、居民组织也要准备放射线侦测器,医院或公共设施则要预备全身计数器(whole body counter,侦测体内受曝程度的机器),定期做操作训练、维护。掌握独立专家名单,当官方不提供资讯,或必须检验官方资讯的真伪、咨询第三方意见时,独立专家就是关键力量。

教训四、接受全面性的健康调查、资讯公开是灾民权利

车诺比及福岛事故,政府、电力业者、国际原子能总署(IAEA)等机关组织都低估了放射线对健康的危害,灾民应要求不受政治影响、中立的全面性健康调查,并将资讯完全回馈到灾民身上。另外,灾民的第三方咨询或追踪检查的权益也须受到保障。

教训五、建立「生产者、消费者参与」的检测机制

福岛核电厂事故4年了,至今状况仍未获控制,居民依然对核燃料或汚水感到不安,因此,须要求相关单位针对初级产品、食品、饮用水订定放射线基准,农渔民及消费者也要亲自建立农会渔会、消费者合作社等检测体系,并接受相关训练,提高判读检测或侦测结果能力。

教训六、放射线造成的汚染不可能完全去除

实际上,要完全除汚是不可能的,大部分的情形仅是移动汚染物,在收集、移动过程中,也增加了受曝可能性,因此必须区分除汚重点区和非重点区。除汚工作应由中央政府统筹、执行,不能让灾区地方政府或社区自行办理、解决,中央政府应对灾区居民完全说明。

教训七、确立核电劳工的健康管理制度

核电事故发生后,灾民极可能成为善后、除役作业人员,虽然核电厂区外的一般居民,与厂区内的劳工、作业人员的受曝基准不同,仍须贯彻健康管理对策,特别是在紧急状况下,劳工与作业人员的基本人权更容易遭受威胁,应保障相关人员离职后的长期医疗补助,发放健康管理手册,进行长期追踪调查。

教训八、解决灾民问题需兼顾生活和社区的重建

将核电厂事故的影响限定于直接伤亡,只是为了淡化受害程度,日语「核电事故关连死」就是指涉核灾「间接致死」的情形。一时性的补偿金、健康调查、住宅提供无法真正解决灾民问题,研拟灾民善后对策时,应考虑如何因应长期避难与环境变化,包括就业、生计保障、住宅、教育、娱乐、心理咨商等,以兼顾生活重建和地方再造。

教训九、保护灾民权利、救济灾民立法,需灾民挺身完成

灾民必须超越各种立场分歧与对立,建立起相互合作的机制;一套制度进入施行阶段,可能出现与立意相抵触的情形,因此必须以「灾民参与」方式持续监督施行细则及施行体系。

教训十、必须将事故处理成本算入「核电成本」

推动核电的政府或企业常说,「核电带动地方经济」、「核电相对便宜」,但事故发生时可能造成的损失、补偿金及恢复原状所需的费用,都没有计算在成本中。福岛事故发生后,受害程度仍持续扩大,难以计算损失总额,负担主要赔偿责任的东电之所以没有宣布破产,乃因政府动用全体国民的税金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