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文灿500万交保遭撤销更裁 高院曝「2大理由」:确有串证之虞

▲郑文灿500万交保案遭撤销,高等法院认为同案中仍有共犯未到案。(图/记者任以芳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前桃园市长郑文灿爆发贪污案件,检方掌握事证后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但桃园地院裁定500万元交保。案经检方抗告后,高等法院8日傍晚撤销原裁定,发回更裁。高院指出,本案中尚有桃园市政府相关局处的公务员需要传唤,可能有勾串之虞,有必要详加调查,故撤销发回更裁。

桃园市政府2017年间推出的「变更林口特定区计划—工五工业区扩大方案」,规划区外的9.5公顷农地地主群,为了能使农地纳入规画区以获得利益,打算以行贿官员的方式,强行闯关。因此在台塑集团退休的杨姓地主,2017年9月间透过廖姓男子,行贿千万元给予郑文灿。

虽然郑文灿之后退回这笔金钱,但检调单位认为,郑文灿收下金钱时就已经成立贪污对价关系,因此在今年6月间发动相关侦查作为,将廖姓男子收押禁见,另外也将杨姓地主交保。时机成熟后,检调单位5日一早就带回郑文灿讯问,讯后以他涉犯贪污重罪、犯罪嫌疑重大,又有勾串共犯、证人,以及逃亡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但桃园地院审理后,裁定将郑文灿500万元。桃园地院的裁定出炉后,引发哗然,检方也即时提出抗告。

案经高等法院审理后,高院认为桃园地院的裁定并未说明郑文灿是否有羁押的原因,也未说明羁押的必要性,因为桃园地院并未说明认定依据,高院无从判断裁定的适法性、妥当性。此外,高院也指出,根据检方提出的事证,本案确实仍有必要传唤桃园市府相关局处公务人员以查明本案事实,所以若让郑文灿交保,可能有勾串之虞。

高院进一步阐明,因为共犯间具有利害关系,彼此存有相互勾串供词、互为维护之高度可能性;由于郑文灿在本案之地位、角色及参与程度,无法排除他影响先前与他具有上下隶属关系之共犯或证人陈述之可能性。再加上现今通讯软体发展程度,很容易就被用以联系勾串或影响相关人未来供词,高院认为,在全案情节尚未调查厘清前,郑文灿及其他共犯、证人间仍有勾串可能性。但高院认为,桃园地院对此均为详加说明,原本的交保裁定有理由不备的违误,所以撤销发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