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逸聯手陸資操縱大同股票定讞 公司:未擔任職務、不影響營運

大同。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台商郑文逸等人涉嫌炒作大同股票获利,法院以证券交易法的高买低卖证券罪判刑定谳,大同公司今天表示,郑文逸在大同与集团内无担任职务,也无参与营运,对公司财务与业务并无任何影响。

大同公司表示,公司营运稳健成长,电力事业群6月营收达双位成长,集团第1季归属母公司净利年增41.51%,每股盈余0.28元,连12季获利;近期更拓展美国等国际市场,对未来业务发展有信心。

2020年大同经营权易主,在争夺经营权的过程中,郑文逸涉嫌炒作大同股票案,以及其持股及是否涉及中资,均受到市场关注。

针对郑文逸涉嫌炒作股票部分,法院日前一、二审均依证券交易法的高买低卖证券罪,判处郑文逸有期徒刑13年6月,郑文逸等人不服判决上诉三审,最高法院昨天驳回上诉定谳,并通知检方启动防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