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骂陈明文「臭卒仔+垃圾人」 林国庆判赔120万

▲前立委林国庆因毁谤罪成立遭连带求偿民事赔偿120万 。(图/翁伊森翻摄)

记者翁伊森/嘉义报导

前立委林国庆开直播台语「卒仔囡」、「臭卒仔」辱骂陈明文,又骂「垃圾人」,指陈明文涉及民雄污水下水道弊案「贪污」、「判刑6个月确定」等字句讽刺陈明文「贪污歪哥事情」,民进党立委陈明文提告林国庆妨害名誉附带民事赔偿。嘉义地方法院刑事庭日前判林国庆诽谤等罪成立,嘉义地院民事庭审理后,23日判林国庆应赔偿陈明文120万元,全案可上诉。至截稿前,林国庆阵营对于毁谤案不回应,尚无上诉规划

嘉义地方法院今天发布民事判决书指出,被告林国庆自2018年1月至3月,分别在民进党嘉义县长初选造势场合电视政论节目、透过脸书(Facebook)直播方式,对陈明文所涉及的民雄污水下水道弊案,发表不实言论,以及对个人谩骂。

陈明文对林国庆提出妨害名誉告诉,内容包括「把人性骚扰没事;贪污歪哥也没事情;判刑确定,竟然不上诉,因为他乔到不用关了;就是涉及贪污,判刑6个月确定的陈明文;他连上诉都不敢,因为判6个月这是乔出来的,所以他不上诉」等言论,另还谩骂陈明文「臭卒仔、垃圾人」等语。

妨害名誉案件经嘉义地方法院判决有期徒刑6个月,如易科罚金,以1000元折算1日,被告林国庆不服上诉,台南分院已于今年5月间驳回上诉,这起案件不得上诉。

陈明文认为被告林国庆参与政治活动已久,应有相当智慧常识,仍然分别于造势大会、透过脸书社群平台、电视政论节目或广播政论节目等方式,多次公然侮辱或诽谤,因此,依侵权行为规定向林国庆请求损害赔偿200万元。

审理法官认为被告林国庆发表不实言论等行为,与陈明文名誉受损的结果,显有相当因果关系,应负起侵权行为赔偿责任。因此,陈明文主张林国庆的公然侮辱、诽谤行为造成名誉权受损,而请求给付精神慰抚金,自属有据。

法官审酌双方社会身分地位教育程度财产经济状况工作与收入、被告林国庆事后态度及所受刑事惩处、原告陈明文所受精神上痛苦程度等一切情状,认为陈明文请求的精神慰抚金应以120万元为适当,在此范围内请求,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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