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虎」活活打死豬仔...國民法官今認重傷致死非殺人
台中市刘姓男子等4人涉虐死林男弃尸案,被称为「台版柬埔寨案」,由国民法官从上月29日开始审理,公诉检察官提到此案是「不把人当人看的残忍暴行」,被告把交叠手铐当「手指虎」朝着死者的头部攻击,打完还换球棒,把人活活打死,建请国民法官量刑12年至18年徒刑,国民法官今天宣判,认定刘等4人涉犯重伤害致死罪,判刑10年6月至16年6月不等徒刑。
刘姓男子等4人涉虐死林男弃尸案,由台中地院国民法官审理,今晚6时审结宣判,刘男涉重伤害致死罪,判刑15年6月,郑男涉与少年共同犯重伤害致死罪,累犯加重,判刑16年6月,任男涉犯重伤害致死罪,判刑12年,私行拘禁部分,判刑6月,可易科,黄男涉重伤害致死罪,判刑10年6月,,私行拘禁部分,判刑6月,可易科,仍可上诉。
公诉检察官今天在科刑辩论时指出,此案4名被告的涉案情节有其轻重,但根据调查结果,认定被告4人有杀人不确定故意,虽然杀人罪的法定刑有到无期徒刑、死刑,但检察官认为,此案的犯罪情节,未达量处无期徒刑、死刑等程度,然而被告4人心智成熟、身心健全,却选择加入诈骗集团,强控被害人,没有值得同情之处。
检方指出,被告4人涉犯杀人罪,量刑范围可处10年1月至20年,但被告4人前科素行不良,甚至有短时间涉及诈欺等刑案后,又参与此起强控人头帐户的案件,没有情堪悯恕之处,建请合议庭对被告等人,求处12年至18年徒刑。
此案4名被告委任的律师提到,此案被告等人没有杀人犯意,部分被告曾是诈团诈骗的被害人,后来为了拿钱,才被迫参与其中,成为共犯,甚至部分被告没有参与伤害、弃尸的犯行,请求合议庭从轻量刑,量刑范围在7年至12年间。
检方调查,林姓男子在前年12月7日因提供人头帐户,被刘姓男子等5人(其中一名为少年,另由少年法庭审理),带回台中市北屯区沈阳路的民宅,以抹布塞住嘴巴、蒙住眼睛、手铐、脚镣方式「强控」林男,因林抵抗、呼救,遭刘等人持手铐、棍棒、徒手等方式殴打,林因头损伤而死亡,随后在隔天被刘等人载往新社第七公墓弃尸。
林男尸体曝光后,台中检警追查又是发现是另起「台版柬埔寨案」,由柯姓男子等16人的诈团吸收人头帐户,至少有15人被害,诈骗金额有8400万元,其中林男被打死,涉案的刘姓男子等4人,被检方依杀人、私行拘禁等罪起诉,由国民法官审理。
此起「台版柬埔寨案」从上月29日起,一连审理4天,陆续讯问涉案被告、证人、法医师、被告家属等证人,出庭作证,全案在今天下午5时30分审结,由国民法官宣判。
台中市刘姓男子等人涉在前年底持球棒、手铐等器械,虐死林姓男子后弃尸,检警循线查缉涉案人到案,查扣涉案赃证物。记者陈宏睿/翻摄
台中市刘姓男子等人涉在前年底持球棒、手铐等器械,虐死林姓男子后弃尸,检警循线查缉涉案人到案,查扣涉案赃证物。记者陈宏睿/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