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留车厢「下车走铁轨」遭自强号撞断9根肋骨 科技高管告赢台铁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任职于新竹科技公司的曾姓高阶主管2017年10月13日晚间搭乘台铁区间车至新竹站,因为不知道列车已经抵达终点站而滞留在车厢内,后来接受林姓司机员引导走下铁轨,没想到竟然遭自强号撞成重伤,光是治疗就花了3个月,气得提告求偿148万余元。新竹地院法官认为司机员虽然有过失,但一般民众应该都知道不能随意穿越铁路曾男也得负起过失责任,最终判台铁应赔偿36万8125元较为适当。

▲曾男滞留在区间车的车厢内。(示意图/记者李毓康摄,非本文提及的列车)

曾男在判决书中主张事发当日是从埔心站搭乘区间车前往新竹站,抵达时已经是晚间10时许,他因为不知道新竹站是终点站,所以没有下车,洪姓清洁员看到也没有多说什么就直接关门,直到列车驶离月台并停妥,林姓司机员要离开时才发现车厢里的他,「司机员在车上帮我指示行走路线,同时开启北端驾驶室西侧的门叫我下车,我按照指示下车行走于轨道间,结果在106.6公里处遭自强号撞上。」

曾男强调,挨撞前并未听到火车鸣笛声,这一撞导致他左侧第3至11肋骨骨折气血胸、胸椎第5至10棘突骨折、左侧肩胛骨骨折等等,伤势相当严重,光是治疗就花了3个月,更别提后续的休养、复健,实在气不过,才决定提告向台铁求偿148万余元。

▲台铁认为,一般人应该都知道不能随意穿越铁轨。(示意图/记者姜国辉摄,非事发车站

不过,台铁认为,列车在抵达终点站前都会于车上广播站务员在进行清车作业时,发现曾男还坐在车厢内滑手机,立即上前告知,对方也起身做出准备下车的动作,于是在清理完该车厢之后,就前往下一个车厢继续工作,哪知道人根本没下车;况且一般民众应该都知道不能擅闯铁路轨道,曾男迳自下车穿越轨道,看到自强号进站吓到跌倒、受伤,应该也有过失。

林姓司机员也证称,带着曾男回到北边的驾驶室后,他便通知下一班列车的司机员,等一下开进月台就让滞留的乘客先下车,「我当时开的是西侧的门,结果接班的司机员从东侧过来,我才开了东侧的门,交接完一回头就发现曾男不见了」、「我叫他在车上等,没料到他会下车」。

新竹地院法官则认为,驾驶室空间不大,如果两人同处一室,林姓司机员不可能完全没有发现曾男下车,这部分的说词存有疑点,只不过,曾男跨越铁路路线确实也是违规行为,应该负起3成的过失责任,最终判台铁应赔偿36万8125元较为适当,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