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中选会护航 前立委提4点理由:陈柏惟罢免案应延期举行

中选会2日宣布公投延期,但立委陈柏惟罢免案定于8月28日举行投票,引发外界质疑。中选会3日表示,罢免案宣告成案同时,依法须订投票日,后续委员会议将讨论投票日是否考量疫情因素调整。(资料照/中选会提供)

中选会2日宣布,公投案将改至12月18日办理,但基进党立委陈柏惟罢免案订于8月28日投票,引发外界质疑中选会双标国民党前立委孙大千则提出4点理由,认为陈柏惟罢免案应延期举行,并质疑中选会难道要为了护航陈柏惟,而赔上台湾人民辛苦建立起来的防疫成果吗?

孙大千昨(3)日在脸书指出,如果全国性的四大公投案都可以延期至12月18日,那为什么地区性的陈柏惟的罢免案不可以延期?第二,不管是四大公投或是罢免投票,都是属于群聚行为,全国人民的健康安全必须要由政府来守护,台中市第二选区民众的健康安全难道就不重要吗?

第三,孙大千表示,倘若因防疫而限制人群进行长距离移动,那么不是等于变相剥夺台中市第二选区在外求学和工作的年轻世代们的基本人权吗?

孙大千并提出第四点,如果台中市第二选区在外地工作和求学的选民,为了要行使罢免权,而必须从全国各地搭乘大众运输工具返回选区,这难道不会造成人群的长途移动吗?

孙大千提出4点理由,认为陈柏惟罢免案应延期举行。(图/摘自孙大千脸书)

面对质疑,中选会昨表示,依《公职人员选罢法》规定,罢免案成立后,须于60天内举行投票;而在张贴罢免公告前,须让被罢免人于收到罢免理由书10天内提出答辩,而该答辩书也须载明投票日期,中选会在收到被罢免人答辩书5日内正式提出罢免公告。届时,也才能提交中选会的委员会议,审议是否调整投票日。

中选会进一步解释,前天宣告罢免案成立,依法须订出投票日,待罢免案正式公告,才能进行投票日是否更改的程序。陈柏惟罢免案是否能如期于8月28日举行仍有变数,中选会委员会议将在16日进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