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社工业区降为乙种工业区 石化厂商得持续营运

大社工业区,降为乙种工业区案,目前正在内政部委会审议。图/高雄都发局提供

目前正在内政部都委会审议的大社工业区降为乙种工业区案,第3次专案小组会议决定,通过高雄市政府的提案,将大社石化工业区从特种工业区,降为乙种工业区,针对高雄石化产业劳工自救会14日表达反对,高雄都发局14日指出,在不增建、改建、以及增加设备前提下,区内石化厂商可以继续营运,或转型作为乙种工业区使用,并不会有立即关厂问题

据了解,内政部都委会小组会议在今年11月召开的第3次专案小组,通过高市府提案,初步做成决议,同意大社石化工业区从特种工业区,降为乙种工业区,并请高雄都发局补件,再回到内政部都委会大会,进行审议,该案极有可能由下一次的内政部都委会通过之后定案,因而促使石化员工表达抗议

都发局官员强调,全案通过之后,区内石化厂商可以继续原地营运,并不会有关厂的问题,外界传言,全案通过之后,区内厂商就要面临关厂命运,这是错误讯息,区内厂商仍可就地更新生厂设备,提升效能、降低污染,只是不得再扩厂。

高雄都发局14日表示,该案早在民国82年,经济部即已承诺20年后,配合中油炼厂迁厂一并迁移,之后,87年内政部又核定大社都市计划规定要在107年变更为「乙种工业区」,高雄市政府依据中央的承诺与规定,108年3月做成变更为「乙种工业区」决议,并送内政部都委会审议。

都发局说,变更为「乙工」是高市府的政策,基于专业法制依法办理变更并报内政部都委会审议,各界陈情人主张变更为甲工或乙工的意见资料,都已提报内政部都委会审议,历次专案小组会议,陈情人也都有到场陈诉。

都发局强调,未来变更为「乙工」之后,在不增建、改建、增加设备前提下,依法可继续原来使用或转型作乙种工业区使用,并不会有立即关厂的问题,同时可促使产业转型发展

都发局说,大社工业区为经济部规划开发的工业区,有关迁厂规划与配套,经济部持续进行中,高市府也会促请经济部加速办理,并全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