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集团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钦州北部湾房地产股权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标的名称: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钦州北部湾房地产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交易金额:广西梧州中恒集团钦州北部湾房地产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及其名下所有资产的转让款人民币85,000万元。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交易概述
为集中力量发展主业,规避国家宏观政策对房地产业务带来的影响,根据公司发展的战略调整,公司决定退出房地产业务。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已分别于2012年1月14日和2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及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恒集团关于剥离房地产业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委托经营班子马上着手开展此项工作,争取时间,尽快妥善处理相关资产。该议案的相关公告已分别于2012年1月17日和2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根据上述决议精神,公司于近日与柳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市政工程集团”)在广西梧州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中恒集团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公司所持有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钦州北部湾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钦州北部湾房地产公司”)的100%股权转让予柳州市政工程集团。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以北京恒信德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京恒信德律评报字[2012]0055号《审计报告》为定价依据。
2012年6月9日,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全票审议通过《中恒集团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钦州北部湾房地产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协议方式将全资子公司钦州北部湾房地产公司的100%股权和钦州北部湾房地产公司名下所属全部资产以85,000万元的价格转让予柳州市政工程集团,柳州市政工程集团以现金方式向中恒集团支付股权转让款。
该股权转让行为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公司与股权受让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故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独立意见。
中恒集团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钦州北部湾房地产股权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