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自清除污尽责? 南市环保局严词驳斥

台南检警结盟,积极追查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图/本报资料照)

记者林悦南市报导

针对中石化公司对外宣称,安顺厂已完成部分污染面积缩减计13.81公顷及湿处理10.08万公吨之整治成效,台南市环保局驳斥指称,中石化公司目前无整治进度,整治污染物去除量仍为零,环保局呼吁中石化公司应尽快整治,还给人民一个公道

环保局指出,中石化安顺厂污染行为人业经最高行政法院96年11月9日判决认定在案,司法院大法官亦于102年11月15日针对本场址污染行为人之责任作成释字第714号解释,确认市府要求中石化公司负责于法有据,并未抵触法律不溯及既往及宪法比例原则

本案104年12月7日国赔一审判决结果,中石化公司与经济部需共同赔偿当地受害居民1亿6,800多万元,皆显示中石化公司自应负起安顺厂整治责任,市府要维持公共利益社会责任,还给当地居民干净土地

中石化公司虽称安顺厂已完成部分污染面积缩减计13.81公顷及湿处理10.08万公吨之整治成效,乃为喧宾夺主误导大众,这是整治过程前处理或中间处理方式实质完成整治应是将土壤污染物去除,因此中石化公司目前无整治进度,目前实际整治污染物去除量仍为零。

环保局说,中石化公司所成立整治团队,均未导入工程管理,以且战且走心态整治,98年5月迄今,连最简单排客土缩减污染面积,因未达整治进度遭市府裁处4次共罚200万元。市府裁处案件,中石化公司均会诉愿及行政诉讼反驳市府裁处事实,显示中石化公司未站在应尽社会责任、维护公共利益的角度,环保局呼吁中石化公司应尽快整治还民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