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发展条例 经部预告三大修法方向
经济部中企署署长何晋沧(左二)、副署长吴佳颖(左一)、华硕云端总经理吴汉章(右二)、台智云执行长周秉辉合影于华硕云端暨台智云进驻亚湾新创园仪式。图/经济部中小及新创企业署提供
由于中小企业发展条例35条、35条之1、36条之2等条文将于113年5月19日落日,因此经济部推动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修法,持续透过租税优惠,鼓励中小企业为员工加薪,以及增雇员工。修法包括三大方向:相关租税优惠删除过去的「景气启动门槛」;加薪抵减以及增雇员工租税优惠提高到150%;增雇员工奖励除了维持24岁以下青年员工增雇租税优惠外,也增加纳入45岁以上中高龄及高龄者为适用对象。经济部表示,相关修法方向目前进入预告期间,后续也会与产业座谈,这段时间仍会综整各界意见,预告结束后再报行政院,转请立院审议,希望让中小企业明年开始申请适用。
经济部说明,第35条「中小企业研发投资抵减」条文,本次修法将会纳入有限合伙,多元鼓励中小企业投入创新研发;第35条之1「智慧财产权作价入股缓课」也将继续延长,促进智慧财产权流通应用,持续厚植中小企业研发量能。
经济部表示,考量中小企业人才需求及国内就业人口结构,第36条之2的修法方向,将「增雇员工薪资费用加成减除」的增雇对象,除维持现行24岁以下青年外,也增加纳入45岁以上员工亦能享有租税优惠,并把减除率提高一体适用的150%,同时删除增资或新设资本额的门槛要件,提升中小企业延揽青年,并提高雇用中高龄者及高龄者意愿。另外条文仍维持现行中小企业增雇员工后也须同时提高企业整体薪资给付总额的规定,未来也将在子法配合订定相关规范。
详情请洽经济部中小及新创企业署网站https://www.sme.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