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辜家老二 持股開發金逾6%

开发金控(2883)昨(17)日首度依新规公告大股东辜仲个人持有三家投资公司持股资料,合计持有开发金股票共计6.006%。

开发金尚未公布今年最新十大股东名单,与去年名单相较,三家公司确定仍在前十名,但持股数量均略有下降,合计约减少近0.5个百分点。

开发金公告,担任开发金子公司开发资本董事长的辜仲莹,个人持有开发金股票4,567张,持股比0.025%。

与他直接相关的三家投资公司兴文、景冠与景汇投资,持有开发金股票依序分别为约48万张、44万张、18万张,持股比分别为2.608%、2.396%、0.977%。

景汇投资是开发金法人董事,另两家则无。这三家投资公司去年都列在开发金十大股东,兴文、景冠投资分别为开发金第一、第二大法人股东。

被市场认定为为辜仲外围相关势力,也是开发金法人董事的基捷投资、国亨化学,不在目前公告持股范围,但是因为董事身分,因此和景汇投资一样每月需公告揭露持股。

为提升股权透明度、公司治理水准并和国际接轨,金管会2023年5月10日修正公布《证交法》43-1条和183条,将大量持股申报及公告门槛从10%降到5%,被业界称为「揪藏镜人条款」,今年5月10日起上市柜公司大量持股申报及公告门槛,从10%降到5%,使上市柜公司背后藏镜人股东将无所遁形。

「揪藏镜人条款」未上路前,投资人、小股东能看到的大股东持股,只能在每月揭露董事持股名单时,可以看到选任法人董事的投资公司持股,以及辜仲担任开发资本董事长公告其个人持股,兴文、景冠投资持股只有在年度公布十大股东时才有资料,新法上路之后,这些公司持股有变动就必须公告。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