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急撤金门「快筛令」并强拆快筛站 法律专家一句话神打脸
金门机场「快筛令」遭中央半夜发稿撤销,民航站内的快筛门24日上午遭到拆除。(图/本报系资料照)
金门县府23日公告自24日起规定入境乡亲和旅客须持3天内核酸阴性证明,若无法提供则于机场接受快速筛检,但卫福部随后在深夜发布新闻稿表示,此举违法予以撤销;快筛门24日上午更旋即遭拆除,县长杨镇浯见状大发雷霆。对此,拥有台、美两国律师资格的国民党立委李贵敏分析,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5条规定,地方采取更严格的防疫措施,并无所谓抵触中央决定的法律问题,而只是对中央防疫措施的补充。
李贵敏25日接受香港媒体《中评社》访问表示,卫福部新闻稿表示,金门「快筛令」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第37条第3项等相关法律规定,但其实《传染病防治法》并不是中央怎么说就要怎么做,全部都要听指挥中心指挥官的。李举例,像美国疫情严重时每个州政府都各自有管制措施,这是所谓的「因地制宜」,只有执法违反中央规定时才能称之「抵制」,不能因为地方设想较周全、完整,就说地方是违反规定。
李贵敏直言:「所谓跟中央不同就是违法,在法律上是错误的解释,也站不住脚。」李指出,《传染病防治法》第5条亦有规定,地方政府对港埠检疫事项跟辖区特殊防疫需要,可采必要的防疫措施跟规划;由此可见,指挥中心的规定地方政府当然要遵守及配合,然和却能够「因地制宜」,实施比指挥中心要求的更严的措施。
针对金门事件,李贵敏呼吁,疫情爆发期间民进党常释放一些片面、不完整的讯息,让民众产生混淆,希望指挥中心不要因为政党的不同,就把来自各方不同意见或地方政府的主张,当作「中央公权力的挑战」而予以杯葛,因为防疫毕竟是跨越行政区、跨越政党门槛的重大议题,保障人民的权益与生命安全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