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科男给零用、送房娶妻 她只顾网购被离婚还要赔1189万
▲竹科男受不了妻子不做家事、只顾网购等等,决定诉请离婚。(示意图/翻摄自photoAC)
图文/CTWANT
新竹一名在某科技公司担任处长的男子阿明,年薪可达430万元,与妻子结婚后,因希望妻子能照顾小孩,每月会提供零用钱花用,还购买数间房子登记在妻子名下。怎料,妻子无心打理家中事务,让家中堆满杂物,甚至在他罹癌后分房睡,妻子却只顾网购衣物,更踹门讨要生活费、房产等,让他气得诉请离婚。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定妻子须返还1189万。
判决书指出,阿明与妻子在婚前就协议由妻子担任家庭主妇,阿明则负责外出工作,并每月给予妻子家庭所需生活费用,2人也在民国104年结婚,育有2名子女。
妻子主张,由于新闻常播报虐婴事件,她拒绝聘请保母,故2名子女自出生至学龄前,均是她全天候亲自照料,但她也需要休息时间,所以2人曾协议阿明下班后须共同分担家事或帮忙看顾子女,且疫情爆发前,她的父母亦会帮忙照顾2名子女。
然而,阿明表示,他确实有与妻子协议提供零用金,也购买数间房子登记于妻子名下,但妻子婚后却无心打理家中事务,亦不为婚后生活付出,除毫不节制地购买衣物、奢侈花费外,对家中环境卫生亦丝毫不顾,于家中各处堆放杂物、不愿分担打扫及清理等家务,以致他工作返家后,仍全责扛起家事负担,还要负责照顾2名子女晚间的生活起居,造成庞大生活压力,经长年沟通仍无果。
阿明也透露,2人在111年3、4月起即已分房睡,他因癌症化疗,致无体力发生性行为,夫妻间性行为次数非常少,一年仅1、2次,于113年更是完全无性生活;妻子又常彻夜未眠,或在电脑前持续购买衣物,更曾踹他房门索讨生活费用,甚至要求他交还地契、房契,否则要对他提起侵占告诉。
双方分歧愈演愈烈,在商议离婚过程中,妻子要求他将2人名下之不动产均赠与予她,并表示应由阿明负担贷款至2名子女成年时,且应将阿明名下之其中一部汽车赠与予她,并每月给付扶养费44,000元,阿明也因妻子狮子大开口的行为,始终无法与被告达成离婚协议。
更夸张的是,妻子某天突然更换大门门锁,让他无法进入家门,即使报警处理,妻子仍不愿开门让他返家与2名子女相处,逼得他只好在外租屋,2人也分居迄今。
案经新竹地院审理,法官审酌,2人在诉讼过程进行中仍相互攻讦,夫妻关系互动未见改善,妻子也毫无积极有效弥补婚姻裂痕之举,对分居状况与原因,亦未提出实质修复姻破裂的具体方法,则对于婚姻破绽事由发生,阿明显非属唯一应负责之一方。最后,判准阿明得离婚,而夫妻财产经过计算,法官也判妻子应返还1189万。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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