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给妳是保障」赠妻房地产2周后离婚了!夫被赶出去还要付租金
▲王男赠吕姓妻子房地产后,2人离婚了,吕女要求王男搬离未果告上法院,尽管王男辩称只是借屋给吕女贷款,但法官审酌后判吕女胜诉。(示意图/123RF)
一名吕姓女子获得王姓丈夫赠与的房地产后,指控王男骗她是高学历老师,实际上是被讨债的无业人士,让她受不了而离婚,并要求王男搬出去,还要王男付租金,但王男不愿搬离,认为吕女是为了离婚硬找理由,不过王男提不出任何证据,因此台北地院判吕女胜诉。可上诉。
吕女主张,她与王男于2018年12月登记结婚,王男2019年5月初以夫妻赠与的名义,将位于新北市的房地产移转登记给她。然而事后她发现,王男婚前谎称是国立政治大学附设国民实验小学的教师,且经律师高考及格,为政治大学法律系硕士,但实际上王男并无正式教师资格,也无业,甚至时有不详人士前来索债,因此双方几经协调后,已于2019年5月底离婚。
吕女说,王男无权再占用房屋,但她多次请求王男搬离都没用,因此请求王男将房屋腾空迁出,返还房屋租金不当利益,并在迁让房屋期间,王男要每月付租金1万8000元。
王男辩称,该房地是他于婚前继承所得的财产,吕女得知他想增贷进行房屋装潢整修,竟向他谎称其贷款条件较好,以其名义向银行增贷获准机率较高,才不疑有他将房地过户给吕女。
没想到过户后,吕女就以婚前未告知他是代课老师为由,数度要求离婚,甚至趁他急性肠胃炎及高血压至医院急诊时,夺取他的手机及皮夹,借此胁迫他办理离婚,他因迫于无奈才协同吕女去办离婚登记。
王男强调从未向吕女表示自己是正式教师,还说,吕女2019年6月通知装潢工人停止施工,并表示贷款均已清偿债务,无法支付装潢费用,他才惊觉受骗,于是以存证信函向吕女表示要撤销房地赠与,吕女已非房屋的所有权人,无从请求他迁让房屋。此外,房屋过户后,吕女同意他继续居住,因此他未有租金的不当得利。
法官审酌,王男曾对吕女提起抢夺、强制、恐吓、侵占、诈欺等告诉,但检察官全处分不起诉,王男声请再议也遭驳回确定;吕女有提出line对话纪录,证明自己帮王男还债136万元,及付装潢款项27万元,王男在对话中也自陈「房子给你是一种保障」;但王男对于自己的抗辩内容则提不出证据。
因此法官认定房屋的使用,双方存有债权契约,王男无权占有房屋,并依房屋税籍资料推算,王男应给付不当得利1万4328元,搬离前须按月支付7401元租金给吕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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