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男烤肉诱弱女拉进公厕 生理期硬闯还辩有给1000元重判7年半

▲ 恶男烤肉诱弱女拉进公厕生理期硬闯还辩有给1000元重判7年半。(图/示意图达志影像

记者郭世贤基隆报导

新北市一名萧姓男子认识17岁女子,明知女子有身心障碍的缺陷,2017年初用脸书约她出去和朋友烤肉,女子发现被骗,转身想离开时,却被萧男抓进公厕强迫发生性关系,并强行要女子替他口交家人得知后报警,萧男辩称并不知女子心智不全,女子也是心甘情愿口交的,法官认为萧男欺侮弱智女子,一再否认犯行未见悔意,基隆地方法院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6月。判决书指出,被害女子控诉2017年1月2日,萧男用脸书约她出去,到他家附近与朋友烤肉,她到现场没有看到烤肉的人,急着想转身离去时,却被萧男强拉到公厕内上下其手、亲嘴摸胸,还强迫她口交,她推开萧男后跑开,但又被萧男抓回,强迫她口交约10分钟后,又强行脱掉她的裤子,把生殖器放进她的阴道内,过程中「非常痛」,接着各自返家。

女子说,事后告诉身边朋友外,也告知母亲双方家长约在公园谈判,萧男的母亲当场道歉,并拿1000元给她。萧男则辩称,有问她要不要性交,她说好,才会把她带进厕所。原先女上男下,他躺在地板上,只有在阴道表面摩擦,并没有把生殖器放进去,女子说脚很酸,后来就没有做了,如果她不愿意可以向外求救。法官认为萧男供词反复,避重就轻,当时女子生理期来,萧男明知小美是心智缺陷,还强行性交,且女子事后曾因担心感染性病,专程前往台北就医,预防治疗了2个星期,而女子那段时间并未与他人发生性行为,事证明确,法官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6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