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长老正面熊抱性骚 女助理控「拥抱挤胸很正常?」扯出案外案

记者黄翊婷台北报导

46岁的杨姓女子2006年至2017年间在某公司担任助理,却遭罗姓老板教会长老正面熊抱贴胸,虽然性骚扰的部分判刑已经出炉,但她事后反被廖姓牧师控告寄明信片暗示有拿到好处,因此吃上妨害名誉罪。不过,士林地院法官认为,杨女的明信片内容是根据劳资协调会议谈论内容所写,加上罗姓夫妻证实有捐献数十万元给教会,最后判她无罪。

▲杨女遭罗男熊抱性骚扰。(示意图达志影像,与本案无关,下同)

判决书中提到,罗男除了是北部某公司的老板外,也是台北市某教会的长老,2016年间他被指控茶水间对杨女熊抱,甚至采取正面姿势刻意挤压胸部双方闹上法院,他二审被法官依强制猥亵罪判处3个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9万元。

但这件事情并没有因此结束,该教会的廖姓牧师反过来指控,杨女不满2017年2月的劳资调解未达成共识,竟然在隔年3月寄送明信片,内容写着,「我依据性骚扰防治法第25条跟公司解除劳动契约,你们却跟劳动局举报我旷职」、「劳资调解会上你(廖男代表罗男出席,一直坚称他没有对我性骚扰」、「你说教会里面教友之间的拥抱是很正常的,挤压胸部的拥抱是很正常的?原来你们教会的尺度这么大」、「听说之前的牧师退休,他们夫妻送新台币100万元给牧师,你应该也从他们身上得到不少好处吧」,暗指他收取好处袒护罗男,气得提告妨害名誉。

▲杨女不满廖男在调解过程中不公正,于是寄送明信片指责。

杨女到案后坦承的确有寄明信片,但绝对没有任何妨害名誉的行为,「我写明信片是要表达我的意见,他(廖男)说在教会里拥抱的方式是一种安慰的正常行为,但我已经跟他说过我被罗男性骚扰。至于送100万元这句话,明信片上是写问号,因为我觉得他很不公正,很偏袒罗男,所以我写的是我的感觉,因为我觉得他不中立,可能有收到好处。」

士林地院法官认为,罗姓夫妻送钱给教会一事夫妻俩在劳资协调会议时的确有谈到曾捐献给牧师,这部分核属事实陈述」之言论,杨女写在明信片上的话都是以上述的劳资争议协调过程事实为基础,大多是指责廖男不公、偏颇,核属是伴随事实所为「意见表达」之言论,以上也都有调解录音证词证据,最后认定杨女的言论不构成诽谤罪,裁定无罪,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