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洗牙、医师爽领健保费 遭拍照检举!4人判刑又赔钱
新竹一名牙医让旗下牙助执行洗牙等医疗行为,遭患者发现告发,4人均被判有期徒刑6至7个月不等,也均缓刑两年。(邱立雅摄)
朱姓牙医师因担心自家诊所的洗牙比例太低,恐遭牙医师公会或健保署关切,从2016年起,指使旗下3名牙医助理多次执行洗牙业务,但仍由朱男挂名登记向健保署申报健保点数,遭到病患察觉有异,拍照存证检举。新竹地院审理后判处朱姓牙医违反医师法非法执行医疗业务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两年,并向健保署支付30万元。其余3名牙助均依同罪处6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两年,各付给健保署4万元。
朱男具有合法医师资格,开设的诊所也为健保署之特约医院,3名牙助则为该诊所牙科行政助理,负责为病患挂号与收费、整理病历资料等业务,均未取得合法医师资格。4人明知未取得合法医师资格,不得执行医疗业务,但从2016年起,朱男指示牙助3人执行洗牙及取出矫正齿模等医疗行为。
判决书指出,每次牙助3人非法执行医疗业务结束后,由朱男填写各该病患都是由他亲自执行医疗业务于病历上,再由牙助3人透过电脑设备,登载于诊所系统,并向健保署申报健保点数,遭到患者发现,拍照存证告发,警方持搜索票执行搜索,查扣病例、健保点数申请表、员工名册等资料,揭发牙医行为。
4人一度辩称并非洗牙,而是从事洗牙后的牙齿抛光,新竹地院函询卫福部后,卫福部明确表示牙齿抛光行为应由牙医师亲自为之,或由护理人员等相关医事人员于医师之指示下为之。牙助3人最后坦承,他们实际上不仅为病患抛光牙齿,更直接为病患洗牙。
法官调查也发现,牙助3人不仅只有在病患口腔外进行牙医材料的准备或调制,而另有触及病患口腔内将齿模取出的行为,经卫福部函示,取出矫正齿模是必须由牙医师亲自为之的医疗行为。
朱男向法官坦承非法执行医疗业务的动机,是出于业务太忙碌、诊所又因财务状况不佳无法聘请其他医生,又因为牙医师公会会定时检视医师施作各个诊疗项目的比例,担心洗牙比例太低,恐遭牙医师公会或健保署关切,才将牙助为病患洗牙的部分拿来向健保署申报。
朱男等4人事后已将诈领的健保费全数缴回,新竹地院法官依违反医师法非法执行医疗业务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两年,并向健保署支付30万元。其余3名牙助均依同罪处6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两年,各付给健保署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