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包妻出轨!他气到中风病危还丢工作 提告遇尼采法官吞败

▲台南一名人夫主张因小王和妻子有奸情,让他气到中风,求偿80万元。(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郭玗洁/台南报导

法官对婚外情求偿案件各有见解,除台中有法官认为「性自主决定权」为宪法保障的个人基本人权,驳回3起婚外情求偿外,台南也有法官引用德国哲学家尼采的名言「爱情不会成为一种制度」并驳回求偿案,被媒体称为尼采法官,日前他又引用马克思等人的思想,认为国家利用抚慰金制度,审查人民的「婚姻内涵」,形同把婚姻制度带向「拜物主义」,使婚姻关系「异化」,判定配偶权并不涵纳在现行民法侵权行为法中,驳回求偿案件。

人夫主张,他发现妻子出轨小王,手上也握有两人亲密对话和照片,摊牌后小王于去年7月8日前往妻子娘家讨论后续处理事宜,他因受重大刺激,当晚就脑出血中风,隔日被家人发现送医急诊,并发病危通知书进行检查,住了17天才离院,后续还需复健治疗,也因此遭公司解职。他认为小王和妻子坚持交往,导致他健康受损,要向小王求偿看护费、急诊费、住院费、工作损害等共13万余元,再加上66万余元精神抚慰金,共求偿80万元。

全案审理时,小王表示他因室内装修相关业务,和人妻往来认识。人妻在2022年奉子成婚,但和丈夫并未同居过,双方很少连络,人夫自己不认真经营婚姻关系,并非因他介入才导致婚姻破裂,所以他没有侵害配偶权。商谈那天他自知有错,并未对人夫或其他人态度不佳,人夫当晚脑出血仅是个人体质导致,和他并无关系。

▲法官认为民法侵权行为并不涵纳「配偶权」。(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法官认为,现行民法侵权行为法并不包含「配偶权」,民法第195条第3项并未保护身分关系的内在品质,也就是不保护婚姻是否圆满幸福、父母子女间是否父慈子孝。他引用马克思等思想,认为国家若恣意用精神慰抚金制度,介入审查人民的「婚姻内涵」,就是把婚姻制度带向「拜物主义」的集体意识当中,婚姻内涵和金钱是否互有转换,应由当事人去塑造,不应由国家置入而强加,就如同「性」的本身也可能是婚姻的要素之一,应由当事人透过协议去自由形成,同样不应由国家置入而强加。

法官指出,人民在司法见解的「助长」下,借由诉讼程序将婚姻关系的经营,转化为金钱给付的赔偿,无形中,让无价的婚姻关系质变为价格化的标的,「实质上便是国家介入于人民自我贬损人格的过程」,使婚姻关系「异化」,应省思现行实务见解是否可取。

在诸多引经据典后,法官认为,人夫的身体健康和妻子出轨也难认有因果关系,驳回人夫请求。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