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传真-回归ECFA初衷 创造两岸双赢

若能重启ECFA后续谈判,让ECFA重返自由贸易之本质,进而创造两岸经济双赢。图/新华社

大陆财政部9月18日突如其来以台湾单方对大陆产品的出口采取歧视性、限制性措施为理由,自9月25日起停止台湾34项农业产品免征进口关税。虽此次是大陆第三次对台取消《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早收清单部分产品关税减让,但从国台办的发言内容解读,其中一次提到赖总统、四次涉及台独论述,显示大陆对台取消部分产品关税减让优惠政策,并非属于一般经济性行为,而是具有高度政治性之意涵。

若观察今年5月以来大陆对台采取的政策,在鼓励两岸民间加强交流、开放陆客前往金马观光及恢复进口台湾部分农业产品之同时,却又再度取消ECFA早收清单部分产品关税减让,其目的除了针对赖总统于就职演说及执政后坚持「新两国论」之外,似乎对我方政府最近透过公开场合或利用媒体管道积极推动「联大2758号决议案件并不涉及台湾主权」的动作不满,甚至对赖总统可能在国庆演说再度发表「台独」论述事先示警。

面对大陆再度对台取消ECFA早收清单关税减让,政府相关部门持续表示遗憾、指责大陆无理,同时宣称被取消关税减让的品项金额占整体出口之比重极低,不致对台湾的经济造成冲击,未来将会针对业者损害部分采取补贴措施,以及积极协助拓展其他替代出口市场。此外,仍以喊话方式,希望在世界贸易组织(WTO)」架构下进行协商,同时宣称将至WTO提告,似乎忽略大陆迄今三次对台取消部分产品关税减让优惠政策所主张的立论。

其实,自2023年4月12日大陆开始对台启动贸易壁垒调查以来,不少学者专家就指出,2010年6月两岸签署ECFA之后,我方并未落实规范,甚至不断增加对大陆产品进口的管制,迄今达到2,509品项。

如果我方未来持续管制部分大陆产品进口,势必让大陆有对台取消让利政策,进而对台实施贸易制裁的依据,或是以台湾违反WTO所规范的「最惠国待遇原则」,亦即「非歧视原则」为理由,最后终止ECFA。

亦即大陆此次认为台湾违反ECFA相关条款规范,乃是依据ECFA第2条第1款:「两岸逐步减少或取消双方实质多数产品关税和贸易壁垒」,因此仅有取消ECFA早收清单部分产品关税减让优惠,并未扩及ECFA早收清单之外产品,或是采取附加关税惩罚,避免违反WTO相关规范。

再者,依据ECFA第10条:「争端解决于协议生效前,任何与协议解释、实施和适用的争端,双方应该透过协商解决」,或是依据其第11条所设置的『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采取适当方法解决。此意味着,与两岸贸易相关的争端,可以利用经济合作委员会进行协商,并不需要透过WTO架构处理。

尽管无法猜测大陆未来是否取消ECFA早收清单全部产品关税减让优惠政策,然而无法忽略的是,2008年7月WTO杜哈回合多边谈判破局之后,全球各国掀起洽签双边自由贸易协议(FTA)热潮,进而整合多边区域经济组织,在相互实施「货品」关税减让的同时,大幅开放「服务」市场领域。目前在亚太地区经济体中除了台湾、北韩、蒙古等少数经济体之外,大致已经签署FTA或参与区域经济组织。

无庸置疑,长期以来台湾受到「一中」政治纠葛,难以洽签双边FTA,更加不易参与多边区域经济组织。因此,两岸在遵循WTO规范、排除「一中」政治限制下签署ECFA,若完成签署其后续相关协议,则将会是提供台湾洽签FTA的蓝本或是申请加入区域经济组织之说帖,借此拓展台商市场空间。也就是说,如果台商对外出口缺乏关税优势,恐让许多台商因关税成本压力而被迫迁徙,进而导致台湾经济陷入空洞化或孤立化风险。

很显然地,面对近年来大陆经济体快速崛起,形成与美国经济体分庭抗礼的局面,其未来恐让全球经济板块的排列与产业供应生态之重组,造成颇深远的影响,此一情势对位置于亚太区域的台湾经济之冲击不容小觑。因此,朝野政党与其陷入狭隘民粹意识型态纠葛,将ECFA操作为政治工具,不如设法化解政治桎梏,重启已停滞的ECFA后续相关协议谈判,让ECFA回归初衷,重返自由贸易之本质,进而创造两岸经济双赢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