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传真-新冠疫情与应收帐款保险理赔

但根据客户今年的反应,对于应收帐款承购或保险需求询问度更热烈,第一是,新冠疫情造成买方倒帐风险急增。本文落笔的当下,大陆最大校办国有企业北大方正集团,已经遭到债权银行声请重整程序。大陆媒体报导,大陆三分之一中小企业将撑不过一个月。外商银行也提出警告,呼吁交易时应留意企业信用违约。

第二是,因大陆工厂复工延迟,某些国际买方转向台湾下单,但是买卖双方互不熟悉,买方又要求先出货后付款的放帐交易,在企业信用违约风险疑虑下,要接单又要保障风险,愈来愈多出口商选择将帐款承购或保险。问题是,疫情风暴下导致买方倒帐,能否理赔?

多数帐款承购与保险契约,有两个不赔:商业纠纷不赔、大规模灾难不赔。第一,商业纠纷为厂商间贸易争议,非信用问题与倒帐无关,一般暂不列入理赔,需由出口商透过司法程序判定纠纷责任归属后,才能决定理赔与否。根据经验,过往经常有买方恶意不付款,但是用商业纠纷为借口,此次疫情蔓延下,不少厂商因为供货问题,无法如期全数交货,理论上已经出货的部分,买方应支付货款,但已有耳闻,有些买方以未依订单约定全数交货,连已经交货的帐款都以商业纠纷拒付,如此一来除非得到司法判决,恐暂时无法理赔。

第二,大规模灾难不赔,早期银行承购帐款少有此例外条款,但近年来多数银行已将「战争、天灾地变不可抗力、核爆或污染、法令变更或政治因素所引起的买方倒帐」列为不理赔事项,以此波疫情来说,有两个关键,首先须界定新冠疫情是否为不可抗力天灾,目前众说纷纭尚无定论,若参考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之解释,因依法采取防疫措施造成合约不能履行者,可认定为「不可抗力」,但如此一来,天灾不赔条款下,新冠疫情导致的帐款风险恐无法理赔。

不过,出口商也不用太悲观,还有第二关键,就算是天灾,若厂商倒帐非因天灾所致,仍须理赔,参酌过往SARS期间案例,法院实务认为SARS不能作为违约的借口,因为「SARS盛行期间,产业虽有影响,然国际贸易运输并未中断或有阻绝情事」,也就是说若没有禁止出货、入港、强迫停工等情事,厂商仍可营运,理论上仍可「撑下去」,新冠疫情与倒帐没因果关系,如此一来,就算是天灾仍有理赔可能。

总之,应收帐款承购及保险,并非百分百排除倒帐风险,出口商不能以为买了保险,就高枕无忧尽情出货放帐,必须注意帐款承购或保险条款是否有天灾不理赔条款,审阅买卖约定中对于商业纠纷的定义及处理条款,更要持续掌握上下游的信用风险状况,适度调整贸易的放帐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