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传真-虚拟资产交易是否已走下神坛?

美国监管单位近来严格管制虚拟资产后,愈来愈多交易平台现出原形,让原本以为可以利用的监管漏洞,未来可能变成既是「证券」也是「商品」的双重监管。图/摘自Unsplash

近期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接连破产或被美国监管单位起诉,甚至曾替平台代言的名人也被监管单位重罚,其中最著名的就是2023年2月美国NBA名人堂球星保罗‧皮尔斯(Paul Pierce),因在社群媒体上宣传及兜售EMAX代币,被美国证券管理委员会(SEC)重罚超过百万美元;2023年3月美国影星琳赛‧萝涵(Lindsay Lohan)等八位名人因非法兜售TRX和BTT被SEC开罚,罚款金额更可能高达数百万美元,整个虚拟资产交易产业似乎已经从过去的风光走下神坛,甚至官司缠身。

虚拟资产到底应属「证券」还是「商品」?至今没有明确定义,美国对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监管单位主要有二,所犯法规若涉及证券是隶属SEC监管;若涉及商品或衍生性商品,则是由美国期货商品交易委员会(CFTC)监管。除前二者外,美国财政部辖下的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Financial Crimes Enforcement Network,简称FinCEN)亦监控虚拟资产相关的犯罪行为,特别是涉及反洗钱与防范资恐;若虚拟资产交易涉及逃漏税案件,则由美国国税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简称IRS)负责;其它例如美国法务部或是地方州政府,倘违法案件涉及所辖法规或地区,皆可行使司法或行政权。

回顾去年底的FTX风暴、今年的Binance(币安)、Tron和Bittrex等交易平台案例,大概可从案例中找出一些共通点,首先,不少案例被起诉的原因都是未向SEC或CFTC注册即经营交易所或经纪业务,例如Binance和Bittrex皆因此遭到CFTC起诉,且根据起诉内容来看,这两家交易平台似乎从一开始就想躲避监管,利用海外公司或是资讯屏蔽的交易方式逃避监管单位的查核;其次,许多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最后都可能涉及诈欺或操纵巿场,如FTX和Tron,尤其是FTX不只是在交易平台中建置有利于己的功能,以便在资金不足情况下交易,并拥有无限信用额度,甚至从FTX交易平台里直接挪用客户数十亿美元的资产,差点引起虚拟资产圈的雷曼风暴。最后,这些违法的案例不是面临被起诉就是直接破产,而Binance、Tron等案件仍在和美国监管单位进行诉讼,可能面临高额的罚款或暂时停止交易,但像FTX和Bittrex就直接宣布破产,对投资人来说损失惨重。

事实上,交易平台对本身应遵守的法规并非不清楚,相反地,这些平台因为清楚知道法规才想尽办法规避监管,诚如SEC主席盖瑞‧金斯勒(Gary Gensler)在Bittrex案中所述,交易平台知道适用于他们的规则,但却竭尽全力规避这些规则;另一方面,在缺乏第三方保管机制下,导致客户资产可能面临被挪用或盗用的风险,而虚拟资产交易是透过网路与资讯科技进行,某种程度上,交易平台和投资人间也形成另一种资讯不对称,以上种种让某些心怀不轨的交易平台有机会可以上下其手从中牟取不法利益。然而,随着美国监管单位开始严格管制虚拟资产后,愈来愈多交易平台在监管单位检验下现出原形,甚至原本以为可以利用「证券」抑或「商品」的监管漏洞,未来可能变成既是「证券」也是「商品」的双重监管,像是FTX就因诈欺被CFTC和SEC先后起诉。

近期行政院核定金管会为我国虚拟资产交易监管单位,而早在2022年年初,上述案例尚未发生时,金管会即对虚拟资产发出正式新闻稿警告投资人,注意其投机性与非具备支付的功能性,而对于虚拟资产有兴趣的投资人应以前述案例为警惕,切勿轻涉对于不清楚、不了解,甚至是未经监管单位核可的商品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