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毁小黄伤乘客 台南警员酒驾肇事还逃逸

台南警员酒驾肇事,撞毁小黄伤乘客还逃逸。(本报系资料照)

台南市中西区成功路与西华南街口2日凌晨3时许发生一件轿车拦腰撞上计程车车祸,小黄车上杨姓女乘客受伤报警,坚持提告,警方第一时间在小轿车上找不到驾驶人,后来肇事驾驶自搭计程车回现场盘查发现竟是台南市某派出所警员,放假时饮酒肇事,依照酒驾肇事逃逸送办。

台南市48岁某警员2日凌晨正值放假,在东区友人喝酒,几杯黄汤下肚,自开轿车行经西华南街北往南,拦腰撞上1辆正从成功路西往东的计程车左侧,计程车上杨姓女乘客就坐在驾驶座后方,当场左手左脚严重擦挫伤,陈姓司机则无大碍

被撞的小黄司机陈男与受伤的杨女立刻报警,警方赶到时,肇事小轿车上不见驾驶人踪影,两人指证历历,坚持提告,过了不久,一名男子才搭着另一台小黄回到现场。警方确认他是小轿车驾驶,盘查身分竟是台南市郊区一间派出所48岁警员,酒测值为○‧46毫克。

肇事者资深警员,在现场一度欲规避刑责,他向处理车祸的员警辩称,你们怎知道我是在撞车前喝酒?有意引导自己是在车祸后离开现场才饮酒。

处理的员警调阅监视器佐证肇事警员下车逃逸时,沿路都无饮酒,肇事者搭车回现场的小黄司机证称男客上车就有酒味。肇事警员见无可狡赖,才坦承酒驾。

处理的警分局表示,肇事警员是在放假期间出事,因为受伤的女乘客坚持提告,警方依照肇事逃逸公共危险罪,将该名肇事的同事移送台南地检署,台南市警察局计划将他处一大过调职处分

台南市警察局局周幼伟3日表达痛心,重申员警酒驾,依规定不分勤务中或勤余,酒驾肇事员警一律调整服务地区,记大过1次,涉及酒驾肇事部分,另依照刑法公共危险罪究办,待司法判决后再拟议行政责任。以后只要警员发生酒驾情事,该单位主管一律调整非主管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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