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监视器搜证拍到邻居家 医师吃官司赔钱

东森新闻记者吴欣伦吴宇轩新北报导

想在自家门口监视器民众要注意了,又有人因此挨告!新北市树林一名王姓医师疑似和邻居有纠纷,因此在自家门口装监视器,但对方认为,一层就只有2户,监视器镜头把他们的生活照得清清楚楚,要求拆除,还求偿每月要赔3万;法官认为,王姓医师未经社区同意就装监视器,手机还能随时监控,的确侵害邻居的生活,判拆除电眼、赔偿5万,全案还可以上诉。

事发地在新北市树林区某社区大楼,一层只有2户,2015年3月,王姓医师的私家车泼漆,干脆在6楼的家门口装监视器,他主张监视器只有拍到对方门前,不是家门口,没有侵权问题,但方姓邻居反驳,双方没有纠纷,他朋友住在他家也是借挂招牌做生意,王姓医师装的监视器,把他家生活照得清清楚楚,已经侵害隐私,要求每个月赔偿3万元。

法院审理后也认为,王姓医师未经住户一半同意,再加上车子是停在地下室,被泼漆不是在住家前,王姓医师也可以用手机录影或相机搜证,而且他用手机24小时监控对方,因此判决必须拆掉监视器,赔5万给方姓邻居,全案可上诉。

过去就有民众和邻居处不好,装监视器搜证,但因为拍到其他路过的住户,不但花钱装的监视器要拆除,还得赔钱。律师也提醒民众,电眼没装好自保,甚至影响他人生活,恐怕就得和邻居撕破脸对簿公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