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见小三在卧室 人妻结婚30天心碎离婚后 尪后悔:你让我舒服

人妻撞见丈夫与小三在卧室,结婚30天后心碎离婚,没想到丈夫之后竟私讯说「妳那时候让我很舒服」,让她气得提告。(示意图/达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台中一名结婚30天的人妻日前在家中撞见丈夫与小三在床上缠绵,拿出手机录影时遭丈夫夺下手机并挥拳痛殴,2人最终离婚收场不料她之后收到前夫脸书私讯「很久没跟妳做爱了」,她表明不愿当「炮友」,对方仍不死心说「妳那时候让我很舒服」等语,气得她提告,法院判前夫与小3应赔偿3万、性骚扰则赔3万。

判决书指出,该妻子与丈夫于前年2月26日结婚,她在3月23日晚间11时许进家门时发现门口出现女性鞋子,且主卧房紧锁,心生存疑下以手机录影,没想过果真发现丈夫与另名女子在床上;丈夫看见她拿手机录影,竟出手夺下手机,并动手殴打她,导致她身体部位有擦挫伤。

该妻子与丈夫在同年3 月26日协议离婚后,丈夫4月1日及5日透过脸书传送讯息「很久没跟妳做爱了」、「好想妳吸一下」、「妳吸的很舒服」等不堪入目文字讯息骚扰她,她表明不愿做「炮友」后,对方仍持续传讯「我在想像着跟妳的时候」、「喔喔喔喔喔妳那个时候让我真的很舒服」、「我承认我很硬了」,让她不堪其扰,决定提告小三侵害配偶权、前夫伤害和性骚扰。

丈夫法庭上辩称,他与另名友人家主卧房时没有性交,2人都有穿衣服,并反控前妻咬伤他,性骚扰部分则称对方只截图对自己有利的对话,控对方早已有外遇;法院认为,他先前已向检察官坦承动手,又在深夜与他女独处,显有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之情,判赔3万元,性骚扰部分也判赔3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