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未滿6歲 公務員擬增7天有薪幼兒照顧假
为营造友善生养职场环境,铨叙部日前预告「公务人员请假规则」修正草案,拟针对育有未满六岁子女须亲自照顾者,每年核给七天的有薪「幼儿照顾假」,每增加一名未满六岁子女,另增三天假。家庭、幼儿照顾假总计一年十四天的有薪照顾假,但看在只有七天无薪家庭照顾假的劳工家长眼里,只能自叹命苦。
依公务人员请假规则,公务人员若因家庭成员预防接种、发生严重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须亲自照顾者,每年可请七天家庭照顾假,可并入七天的有薪事假计算,反观劳工,七天家庭照顾假却是无给薪。民间团体近年来不断要求劳动部修法,让劳工与公务员一体适用,家庭照顾假同样有薪。
据劳动部「一一一年工作场所就业平等概况调查」,女性受雇者有照顾家人需求者占百分之廿九点一,略高于男性的百分之廿八点九。但实际上,申请「家庭照顾假」的女性受雇者仅百分之六点五。
妇女新知基金会秘书长覃玉蓉表示,相较于劳工,公务人员假别一直都比较多,尽管政府每次说词都是由政府带头示范,盼带动民间企业跟进,但就结果来看,仅是沦为精神喊话,没有实质反馈到劳工身上,导致劳工、公务员休假差别待遇愈拉愈大。
托育政策催生联盟发言人黄乔铃说,公共托育服务搭配育婴假,是提高生育率不可或缺的政策工具,根本解决办法是劳动部修法让现行的育婴假弹性化,开放以日、小时为单位请领,并延长至小孩八岁前都可请,让育婴假的使用方式更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