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和女协理爆发口角 一句「给妳脸妳不要脸」喷飞1万

主管公然辱骂下属挨告。(图/达志示意图

社会中心/台中报导

台中市公司欧姓总经理6月某天中午,在办公室内因细故江姓协理发生口角,怒飙骂「不知耻!」、「给妳脸妳不要脸啊!」等言语,贬损对方人格因此挨告。台中地方法院审判欧男拘役10日,可易科罚金1万元。

依判决书提到,欧男虽辩称,「我不承认公然侮辱,是她在上班时间用电话诉苦,经过我制止仍不听,希望她不要影响上班情绪,有诉苦的话下班再说」。不过,法官调查欧男在公司办公室内,公然对女协理称「不知耻!」、「给妳脸妳不要脸啊!」,依照一般社会通念,显具有轻蔑、嘲讽、贬抑他人人格意涵,为负面评价言词,足使他人在精神上、心理上感受到难堪或不快,自属侮辱言词。

因此,法官认为欧男所辩属饰卸诿责之词,均无可取,公然侮辱犯行证明确,堪以认定,应予依法论科

最后,法官审酌欧男不思以理性平和态度与女协理沟通,竟公然出言侮辱,贬损对方人格、名誉,所为并不可取 ,犯后竟仍否认犯行,态度不佳,但考量他无任何犯罪前科纪录素行尚佳,量处拘役10日,可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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