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2片DVD拖417天还 女遭店家索赔1万7

地方中心云林报导

租DVD不还,小心罚金累积!云林斗六就有民众一年多前租了两片DVD未还,接到店家催讨电话,因为逾期417天遭到店家索赔1万7600元,平均一片DVD要价8800元!

不过一片DVD成本大约才600元,妇人认为,就算是买断也不可能要这么多,气得向消保官投诉。店家表示,延迟规定写得很清楚,逾期一天得罚20元,妇人逾期417天加上其他费用,才会这么多钱。最后,双方讨价还价,才将金额降到5000元。

消保官摁为,行政院新闻局录影节目带出租业者会员定型化契约范本」规定,业者可以要求逾期归还的消费者,将片子成本价赔当成买断,但不能胡乱开价。最后,经过消保官协调,业者同意将罚款降到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