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iRent要分享個資 消基會控違法

消基会检视和云行动服务「隐私权条款」,发现消费者租用iRent汽车就必须将个资分享给卅多个关系企业有违法之嫌,呼吁交通部正视。记者胡经周/摄影

消基会检视和云行动服务「隐私权条款」,发现消费者租用iRent汽车就必须接受将个资交给卅多个关系企业分享的霸王条款,质疑有违法之嫌,除呼吁和运立即删除不平等契约条款,也呼吁交通部正视企业广搜消费者个资的灰色地带。

和云表示,为核实承租人身分与证件有效性,依法须搜集身分证、驾照或护照、来台许可证等会员个人资料,以共同维护交通及交易安全;为提供会员更多元服务,依循个资法规范将有可能进行共同行销或业务合作的公司予以揭露,但和云严守个资法规范,限于在符合个资利用目的范围内使用,未经会员同意并无提供第三人使用。

和云说,若会员就关系企业可能使用会员个资进行共同行销有疑虑,可随时要求停止搜集、处理,此不影响会员用车权益,和云也采取适当技术与维护措施,提供安全且隐密的网路通讯,更取得ISO资安及个资认证,未来将持续提升平台个资安全保护强度。

交通部公路局表示,已责请辖区主管、台北市区监理所于今天至和运公司行政检查,查核其租车填写资料项目及内容是否违反个资法相关规定,再依法办理。

消基会秘书长陈雅萍表示,和运公司在消费者透过APP租用汽车时,规定消费者必须填写姓名、出生年月日、行动电话、电子信箱、户籍地址及联络地址、性别、国籍、身分证、护照、驾照、来台许可证、相片、电子签名档、信用卡及银行存折影本等资讯,填写项目之多已超越租用汽车必备的资料范围,而根据「隐私权条款」,相关个资可无偿分享及利用的对象包括汽车、产险、小客车租赁公司等卅二家相关企业,且未来和泰汽车公司还会随着企业扩大而分享更多消费者个资。

消基会董事长邓惟中表示,个资法规定非公务机关对个资的利用「应」于搜集之特定目的必要范围内为之,但和运广泛、片面、强制性搜集消费者个人资料,又未经消费者「明示同意」擅自转发关系企业广泛利用,让消费者暴露于高度个资外泄风险,也经常得接受关系企业间行销骚扰,显然「欺负」消费者不谙法律,呼吁和运立即删除该等不平等契约条款。

消基会监察人卓政宏指出,多数消费者很难在字海中注意到可要求停止搜集的规定,此个资授权违法,企业若要将消费者个资转授权其他单位应重新签订新合约。